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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旅游法》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http://www.hnta.cn 2013-9-24 10:24:5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一是报团外出将“游”法可依
    今年10月1日,我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加大治理“零负团费”力度。旅行社、专家、消费者等都在密切关注《旅游法》的实施。《旅游法》规定禁止强制购物或自费项目,旅游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次消费将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转入团费。
  二是旅行社以《旅游法》的实施为契机重塑行业形象
    《旅游法》的出台,将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旅游法》让我们旅行社有法可依,使旅游业上一个新台阶。相信《旅游法》在十一实施后,旅行业将回归正常,走向有序。”驻马店市春秋旅行社经理王东说。
    驻马店市中原旅行社经理毛红艳说:“《旅游法》的实施对客人和旅行社都好,这样游客会对旅行社的投诉减少,游客也不会在旅途中被强制消费了。它为旅游者和旅游服务者的行为划了一条红线,是不可触碰的。”
    驻马店市阳光旅行社总经理李红伟说:“零负团费”将消失,价格会回归正常。
    三是市民参团旅游有了保护伞
    以往广大市民每次出去玩,都会被导游带到当地的特产卖场购物,而且四天的行程只有两天玩,其他时间大都消耗在了路上,喜欢旅游的市民在每逢节假日和家人外出放松心情,对在旅程中被导游带着去购物、行程缩水的现象早已见怪不怪。如果《旅游法》出台能有效改善这种经营模式并对违规方面作严厉处罚的话,相信会大大增加市民出游的兴致。
    《旅游法》出台后,没有了自费、购物等项目,上调旅游费用是必然的。驻马店市旅游局监管科长董晓燕表示,全市已经组织5次旅游知识学习与知识竞赛,全市旅游行业人员积极参与。最近省旅游专家将专程来驻马店市作讲座,让旅游行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旅游法》,以便推动旅游市场良性发展。
   四是旅游价格上涨实为理性回归
    《旅游法》的实施充分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购物、自费等附加项目被禁止,旅行社只有靠提高旅游线路的价格来保经营成本。
一些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不管是国内游还是省内游,十一期间的旅游线路以及价格都没有出来,大家都在等新《旅游法》的实施,不敢贸然报价。

作者:汪军 通讯员:汪军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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