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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召开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
http://www.hnta.cn 2013-6-6 11:46:2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迅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5日上午,在收听收看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驻马店紧接着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贾宏宇,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向伟,市旅游局局长高峰,全市各县(区)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区)长,市、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全市各旅游景区(点)、三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及主要旅行社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向伟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贾宏宇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旅游法》的宣传、学习、贯彻,贾市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切实增强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意识。全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作为当前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一项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旅游法》,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切实加强旅游产业的规划和发展工作,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同时,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切实解决旅游业存在的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全面治理旅游业发展中的各种乱象,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旅游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贯彻落实《旅游法》的主体责任,对贯彻《旅游法》工作抓统筹、负总责,并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县旅游管理部门要迅速行动,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组织举办《旅游法》学习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旅游经营管理者以及旅游企业一线员工的培训,确保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前完成对全市旅游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要抓好舆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在景区和繁华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元化、立体式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县区、各部门抓紧开展一次清理检查,及时梳理驻马店现有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对照《旅游法》有关内容,认真查找在制度上、程序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全面清理整改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规章、政策,确保《旅游法》落实到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充实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旅游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三是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快驻马店旅游业转型升级步伐。要突出抓好旅游规划编制,科学组织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详细规划和旅游项目策划的编制工作。要紧密结合驻马店实际情况,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在全市迅速掀起贯彻实施《旅游法》、推进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的新热潮,从源头上制止盲目开发、随意性开发、破坏生态资源等现象。要切实推进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大嵖岈旅游区建设、西部山区生态旅游组团、宿鸭湖生态旅游组团开发和乡村旅游发展等四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大嵖岈旅游区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完善景区各项基础和配套设施,打造驻马店龙头旅游产品。要尽快启动“一带两片区”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设施的改造提升和评星布局工作,打造驻马店乡村旅游新亮点。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扎实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全市旅游服务品牌创建成果,总结、提炼能在全省、全国叫得响、卖得动、效益好的旅游品牌。要加快推进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驻马店旅游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的旅游机制,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旅游部门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旅游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旅游行业协会组织,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突出抓好旅游惠民利民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大旅游年票发行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强化旅游安全监管,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旅游带动就业、提升幸福指数的作用,引领广大群众关注旅游事业,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作者:马保红 通讯员:王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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