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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收听收看国务院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
http://www.hnta.cn 2013-5-17 10:57:30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信阳市收听收看国务院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

 

    5月16日上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鸣出席信阳分会场会议。
    《旅游法》是今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旅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
    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指出,治乱必用重典,《旅游法》就是可用的重典。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开展宣传培训,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完善公共服务,自觉把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工作抓实抓好。地方政府要深入挖掘和培育地方文化特色,完善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加快旅游小城镇建设,提升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说,《旅游法》共设10个章节共112条,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涵盖了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的内容。其中,在保护旅游资源方面,提出旅游业发展要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在保障旅游安全方面,确立政府统一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旅游经营者具体负责、旅游者自我保护的全程责任制度;在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对如何治理旅游业发展中的各种乱象作出了明确规定,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

作者:涂光安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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