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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全面规范旅行社委托代理业务和广告宣传管理
http://www.hnta.cn 2012-5-29 8:57:2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规范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业务和广告宣传行为,近日,三门峡市旅游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和广告宣传管理的紧急通知》,并制订代理社广告宣传范本供各代理社参考。

    《通知》要求旅行社印制的各类宣传品和刊登播放的各类广告不得带有欺骗、误导、过时等虚假内容,业务广告不得用模糊、不确定用语故意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

    代理社为组团社发布的宣传招徕资料、线路广告、行程和橱窗海报,必须与本旅行社的广告线路区别开来,并标明组团社的名称、许可证编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在旅游线路上注明“委托代理”字样。此外,赴台旅游业务暂不允许委托代理。

    最后,《通知》还明确了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的备案程序及所需资料。

作者:杨浩桦 通讯员:梁白梅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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