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动态 >> 地市信息 >> 正文
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打造新乡乡村旅游品牌
http://www.hnta.cn 2011-6-15 9:31:2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新乡旅游局、中共新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新乡市农业局和新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全市乡村旅游的意见》,对新乡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新乡市发展乡村旅游要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2009-2015)》和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旅游局、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发展全省乡村旅游的意见》(豫旅〔2010〕370号)精神的指导下,结合全市乡村实际,坚持以农为本、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注重保护、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城乡、以点带面等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投入,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强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推进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着力培养乡村旅游人才,抓好乡村旅游试点工作。

    《意见》还给出了具体目标:到2015年,培育1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旅游强(乡)镇,培育20个特色旅游村,20个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景区(点),2000家星级农家乐,全市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亿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为农村地区提供3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带动社会相关就业15万人。
作者:未知 通讯员:未知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