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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http://www.hnta.cn 2011-5-10 9:17:12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公布了60处第三批商丘市文物保护单位,含古遗址18处、古建筑12处、古墓葬14处、石窟寺及石刻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

    自2006年市政府公布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随着全社会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提高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开始,商丘市又相继发现了一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的重要文物。同时一批重要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也需要提高其保护级别。为进一步做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核定商丘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60处。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批商丘市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包括:朱园遗址、陆楼古酒窖池、张飞寨遗址、许庄遗址、白庙遗址、小尹庄遗址、前刘庄遗址、大毛遗址、老君堂遗址、襄邑古城墙遗址、东山子遗址、外黄故城遗址、寄岗遗址、葵丘会盟台遗址、朱台遗址、黄河故道故堤商丘段、童饷堌堆遗址、白衣寺遗址等古遗址18处;丁楼汉墓群、李维清墓、杨楼墓群、程楼墓群、高玢墓、李子金墓、陈思济墓、李香君墓、十里铺汉墓群、罗堌堆汉墓、胡堌堆汉墓、贾开宗墓、商均墓、汤斌墓等古墓葬14处;陶山碉楼、戴氏宗祠、刘集关帝庙、蚕姑庙、山陕会馆、赵楼“武德堂”、东关牧师楼、王氏三烈故居、三官庙、商汤庙、赵尔庄清真寺、林堂观音寺等古建筑12处;还金闾碑、延寿庵碑、千叟宴碑、《唐忠烈祠铭》碑等石窟寺及石刻4处;鲁雨亭故居、夏邑县政府老办公楼(含人民会堂、一、二、三号办公楼)、刘佑全墓、偱先学校旧舍、睢县一中老教学楼、河南省立商丘中学旧址、谢集民国学堂、李氏家祠、毛泽东主席塑像、祁庄豫东中共抗日联络站旧址、刘屯党支部活动旧址、潘从正墓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

    商丘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地上地下文物众多,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商人、商业、商文化的发源地,也是火文化的起源地,在中国文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2001年和2006年市政府相继核准公布两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年来,第一批和第二批市保单位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维修保护,达到了很好的保护效果。第三批市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将在2012年5月前完成。

    目前,商丘市共拥有8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8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未知 通讯员:未知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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