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12部委发出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都要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昨日,从河南省有关部门传出消息,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2部门已经转发了这一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通知的各项要求。 据了解,此次被要求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包括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尚未实行免费优惠开放的,要于2005年1月1日前,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根据通知,这些单位应对学校组织的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未成年人个人参观实行半价或四分之一票价优惠,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有条件的纪念馆可以对公众免费开放。其中,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要坚持面向未成年人,凡学校组织在该设施内开展的集体文化活动免费。未成年人个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实行半价优惠或实行免费。 为了满足未成年人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参观的需要,通知特别要求公益性文化设施要调整服务时段,延长开放时间,充分满足未成年人课余时间和寒暑假期间参观、利用公益文化设施的需要。【图:列入免票范围的郑州市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