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开封市旅游局副局长马保华告诉记者,开封市年票制度相关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2007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据介绍,符合办理条件的郑汴市民今年12月底就可以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年票,年票使用范围内的16个景区(点)部分将设为年票办理点。除此之外,为了方便市民办理年票,还将设立更多的办理点。 实行年票惠及百姓 近年来,在开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封市不断强化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经营管理和市场促销,使景点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优势持续增强,管理服务水平逐渐提高,旅游形象和城市知名度日益提升,旅游业在开封市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地位逐步确定。 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和郑汴一体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开封、郑州两市间的经济协作进一步密切,两市居民的往来进一步频繁。因此,在开封市旅游景点实行旅游年票制度,不但可以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提高我市旅游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必将进一步密切开封、郑州两地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速推进郑汴一体化进程。 旅游景区年票档案 使用对象:开封市发行的旅游年票使用对象包括开封、郑州两市市区(不含所辖县、市)常住居民及在校大中专学生。 使用范围:年票所含旅游景点及适用范围包括龙亭公园、铁塔公园、大相国寺、包公祠、中国翰园、天波杨府、山陕甘会馆、禹王台公园、万岁山森林度假区、延庆观、繁塔、刘少奇纪念馆、宝珠寺、兰考县焦裕禄烈士陵园、朱仙镇岳飞庙、朱仙镇清真寺16个景(区)点。清明上河园、开封府两个旅游景点对开封、郑州两市市区常住居民实行7折优惠。 办理方式:此次发行的年票为个人旅游年票,开封、郑州两市市区常住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均可到指定地点办理。 年票价格:60元 开始使用日期: 2007年1月1日 如何使用:据介绍,年票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地到指定旅游景区参观游览。年票仅含景区第一门票,不含园中园及讲解、导游等其他费用。按照规定,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伪造、转借无效。 据了解,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和开封菊花花会期间的前15天(10月18日至11月1日),年票暂停使用。各景区原有的门票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年票实行后,市直各有关单位、部门、各县(区)政府、所有旅游景区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拒绝、阻挠年票施行、阻碍持年票者通行的工作人员和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 年票收入主要用于发展旅游 据开封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年票的发行采取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进行。开封市为此成立了开封市旅游景区年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年票办),负责年票的制作、办理、发行和票款的受理使用等,年票在开封、郑州两市范围内的各个指定点办理,目前年票销售商正在诚招之中。 据了解,针对年票的组织领导,开封市专门成立了开封市旅游年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年票实施办法,研究解决年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年票办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及开展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据介绍,办理年票收费,将统一使用开封市财政局提供的专用收款收据。市财政局对年票款进行监管。每半年市年票办要将年票收入情况向各旅游景区反馈,同时将年票收入按规定向旅游景区返还,年票收入的剩余部分,除用于年票制作、发行等外,主要用于支持开封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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