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指三国曹魏名士嵇康与阮籍、向秀、刘伶、阮咸、山涛、王戎等人常于竹林之下宴游。比喻无视名利的君子之交,或指骚人墨客的聚会。
【出处】
《晋书·嵇康传》:“所与神交者,惟陈留阮籍、河内山涛,豫其流者河内向秀、沛国刘伶,籍兄子咸、琅邪王戎,遂为竹林之游,世所谓‘竹林七贤’也。”故事人物嵇康,“竹林七贤”之一,清道光十五年《辉县志•人物志•流寓》有记载。
【故事】
嵇康,字叔夜,谯国铚地人。他的祖先姓奚,本是会稽上虞的人,因躲避仇家,迁到铚地。铚地有个嵇山,嵇康在山边安家,便姓嵇氏。哥哥嵇喜,有当世之才,历任太仆、宗正。嵇康早年丧父,有奇才,豪迈旷达高出同辈。其身高七尺八寸,工于文章词句,有风度仪范,而表面上却土木形骸,不修边幅,人们认为他神采非凡,天质自然,恬静少欲,并能包容污垢,隐匿缺失,宽宏大度。他做学问不秉承师传,博览群籍无不精通,喜好《老子》《庄子》。嵇康与魏国的宗室通婚,称为中散大夫,常常修炼养生服食内丹之事,弹琴吟诗,自我满足,著有《养生论》。与他相知很深的只有陈留的阮籍、河内的山涛,入其流的还有河内的向秀、沛国的刘伶、阮籍哥哥的儿子阮咸、琅玡的王戎,于是一道遨游于山阳县(今河南辉县西北一带)竹林,就是世人所说的竹林七贤,后因以“竹林之游”比喻无视名利的君子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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