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公元651年—公元721年),本名元崇,字远之。今河南陕县人。他酷爱洛阳,在长安做官却在长安无房产,房产均在洛阳。死后葬于洛阳伊川县彭婆镇许营村,今该村尚有姚氏后裔。
姚崇文武双全,任武则天和唐玄宗时期的宰相。他忠心为国,推贤举能,关注民生,辅佐唐玄宗开创开元盛世,被称为“救时宰相”。
有勇有谋 文武双全
姚崇年轻时生性洒脱,注重气节,勤习武功,以打猎自娱。二十岁后发奋读书,以孝敬挽郎的身份步入仕途。周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年)契丹李尽忠、孙万荣作乱,攻陷河北数州,姚崇率兵征讨,迅速平定叛乱,武则天甚为赞赏,擢其为夏官侍郎。
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姚崇升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后改任凤阁侍郎,又兼任相王府长史。
此时,武则天已到暮年,对男宠张昌宗、张易之宠爱有加。张易之胡作非为,在家乡定州建佛寺,欲将长安大德寺十名名气颇大的僧人调至定州,充实私人寺院。僧人上告,姚崇支持僧人,这就得罪了二张,二人就编织姚崇的罪行。于是姚崇被贬为司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头衔。
治国有道 革除弊政
中宗李显即位不久,被韦后毒死,睿宗即位,姚崇任兵部尚书,与宋璟合作,除弊政、任忠良,赏罚分明,深得人心。但此时太平公主擅权,干预朝政,“朝中公卿半出太平”(《新唐书》)。姚崇密奏睿宗想要削太平之权,将她迁居洛阳。太平闻讯即将姚崇贬为扬州判史。姚崇在扬州,清理冤狱、关爱百姓,疏浚河道,奖励农桑,深受百姓爱戴,百姓立庙以谢姚崇。
开元元年(公元713年),玄宗李隆基发动先天政变,逼死太平公主,并召姚崇至京,问他治国之法。姚崇提出十余条建议:实行仁政,废严刑峻法;息民休战;拒绝赋税外的贡献;宦官不得干政;皇亲国戚不得任台省之类的官;虚怀纳谏……玄宗一一采纳,并任命他为兵部尚书,后升为宰相。他雷厉风行,果断除弊政,罢冗员,抑制国戚之权,为开元盛世到来奠定政治和经济基础,被称为“救时宰相”。
虽为贤相 教子无方
开元四年(公元716年)山东、河南东部发生蝗虫灾祸,蝗虫飞来,遮天蔽日。百姓只知设祭膜拜,却不敢捕杀蝗虫,任由蝗虫嚼食禾苗。
姚崇上疏:“蝗虫怕人,容易驱除。田地都有主人,让他们救护自己的庄稼,一定会很卖力。夜间焚火,在旁挖坑,边烧边埋,蝗虫才能灭尽。”但此时官场议论纷纷,不愿灭蝗虫。黄门监卢怀慎说:“蝗乃天灾,岂人力所可除?况杀虫太多,有违天命。”姚崇说:“若蝗成灾,无粮,百姓奈何?灭蝗救人,如天降灾殃,姚某担当,绝不推于你。”在姚崇的坚持下,蝗灾的危害被减到最小。
姚崇虽是一代贤相,但教子无方。因三个儿子依仗权势、贪污受贿,姚崇深感自责,所以辞去宰相职务。
姚崇很有文采,少年即有“落笔成文”的美誉。著有文集十卷,参与修定《开元前格》一书,《全唐传》收其诗六首,《全唐文》收其文二十四篇。
开元九年(公元721年),姚崇病逝,唐玄宗追封扬州大都督,谥号文献。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唐玄宗又追封姚崇为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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