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针对宦海沉浮中君子与小人鱼龙混杂的情形,告诫从政者:“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认为君子与君子的交往,其思想基础是为国为民,在施政方针上也许会有分歧甚至针锋相对,但能和谐相处。而小人交往的思想基础则是为私利而勾结,利益在时互相利用,利益去时形同路人,甚至互相残害。
如果描绘一下小人之交的全过程,大致是三个步骤:第一步:臭味相投。小人干坏事也需要帮手,于是就物色结交同类之人,即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第二步:狼狈为奸。小人干坏事也有周密计划,分工合作,并且预做利益分配方案。第三步:反目成仇。小人干完坏事分配利益时,往往会食言而不知羞;如果阴谋败露,又会互相推诿“狗咬狗”。
小人之交,不绝于史。历朝历代的无耻小人,有很多玷污青史的丑恶行径。其中尤为后世切齿痛恨者,莫过于《资治通鉴》记载的秦末赵高与李斯、《续资治通鉴》记载的南宋秦桧与张俊的小人之交。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巡视途中病死沙丘(今河北广宗),临死之际,令宦官赵高修书急召长子扶苏至咸阳主持丧事(扶苏时在蒙恬军中监军)。
此事只有丞相李斯、赵高、秦始皇少子胡亥知道。赵高思忖,自己与扶苏有隙,如扶苏即位可能性命难保,而自己深得胡亥信任,如能杀掉扶苏,拥立胡亥,自己将长保富贵,但实现这一阴谋必须有丞相参与,李斯是绕不过去的障碍。
赵高首先试探李斯:“皇上临死赐扶苏书,令到咸阳主丧即皇帝位,但赐书尚未发出,谁即位就看你我了。”李斯犹豫。赵高又挑拨:“蒙恬率30万大军驱逐匈奴,修筑长城,你在才能、功劳、谋略、人望、与扶苏的交情这五个方面,能和他相比吗?”李斯道:“我不如蒙恬。”
赵高再利诱:“扶苏即位必用蒙恬为相,君何以自处?今君听我之计,拥立胡亥为帝,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今释此不为,则祸及子孙。”在大义与私利的天平上, 李斯选择了见利忘义,与赵高合谋伪造秦始皇遗诏,立胡亥为帝,赐扶苏死,杀蒙恬。
赵高接着诬告李斯谋反,要夺丞相之位。胡亥诏令赵高审理,赵高用尽酷刑,李斯熬刑不过,只好招认谋反;为防止李斯翻供,赵高又连续审讯,只要李斯呼冤,马上重刑齐下,李斯吓破了胆,再也不敢呼冤。胡亥曾怀疑李斯谋反的真实性,于是暗中听审,亲耳听到李斯招认谋反,才深信不疑,诏令腰斩李斯父子于咸阳,诛灭三族,赵高取而代之做了丞相。李斯这个小人,被更阴险的小人赵高玩弄于股掌之上,身死族灭,是可悲的,但不值得可怜。
南宋初年,金兵压境,秦桧主和,岳飞主战。金兵元帅宗弼照会秦桧:“先杀岳飞,再谈和议。”秦桧阴谋杀岳飞,但孤掌难鸣,选中了张俊为同谋。当时宋兵有三路大军与金兵对峙,分别由张俊、韩世忠、岳飞统帅,时称“三大将”,张俊资历最老而岳飞军容最盛,张俊对岳飞非常嫉妒,于是加入秦桧主和阵营,与岳飞分道扬镳。秦桧利用张俊的小人心态,与他密谋,达成肮脏交易:张俊首先诬告岳飞部将张宪“逆谋”,然后牵连出岳飞谋反案,协助秦桧处死岳飞;岳飞死后,“岳家军”划归张俊,再“尽罢诸将(包括韩世忠),以兵权付俊”,由张俊做全军统帅。
这两个小人最终都达到了个人目的,然而不久就反目成仇。因为张俊不过是秦桧杀害岳飞的工具,岳飞死了他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但他做全军统帅一年有余,志得意满,没有辞去军权的意思,秦桧不能容忍他威胁自己的地位,于是唆使死党江邈论其罪:“他日变生,祸不可测。”张俊恐惧为秦桧所害,只好辞去军权,养老去了。
岳飞冤死,其忠义千古传颂;而秦桧、张俊,则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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