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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内外有别——亲不亲 门票分?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8/10/14 8:38:25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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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李庆琦

   编前:十一黄金周过后,本报接到读者反映,一些景区门票价格“内外有别”,当地人凭有效证件可以享受相当大的优惠。游客对祖国的山河“心中一样亲”,而一些景区对当地游客和外地游客却并非一视同仁,这种地域优惠措施涉嫌价格歧视吗?对旅游业发展有何影响?在这场利益博弈中有赢家吗?同为纳税人,所有的游客是否应享有同等的权益?读者就此热议。

  正方
  市场经济催生惯例
  □刘英团(河南南阳)
  市场经济下,旅游企业针对当地居民实行某些价格优惠,当属企业行使自由经营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社会自然人无权对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干涉。
  此外,当地居民或多或少对于景区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实行门票价格优惠也算是一种回馈,而且,国家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国内外一些著名景区也早有先例,这也成了一种惯例。
  当地人多游多优惠
  □程绍德(辽宁普兰店)
  景区门票政策向当地人倾斜有其合理性。首先,景区是当地的资源,当地人本该有共享的资格;其次,景区从投资开发到建设维护,当地人做出了贡献;再次,景点尤其是公园,对于外地游客而言是旅游观光的地方,而对于当地居民来说,则是工作之余的休闲之处,只有给当地居民优惠的价格,才能满足当地居民休闲的需求,也可使有限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优惠无需掖掖藏藏
  □张学斌(河南宝丰)
  今年中秋节,笔者与几个摩友去本地一知名景区游览,享受到了“地域优惠”门票。
  景区售票处并没有明示当地人可享受门票优惠,当我们询问能否给予优惠时,售票员才告知凭有效证件证明为本地户口的,每人可优惠40元。我们16人,只有14人随身携带有证件,另外两人只得购买了全额门票。
  这样的“地域优惠”制度很受当地人欢迎,但是景区为何不能将优惠明示?这样掖掖藏藏的做法,很可能使一些不知情的当地游客错过优惠的机会。

  反方
  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蔡毅(河南南阳)
  对当地人实行门票优惠政策,一方面让同是国有资源所有者的外地游客分享不到国有资源的利好,另一方面则膨胀了一些景区“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狭隘地方主义意识,使每一个景区都圈起高高的围墙,提高了门票价格,却降低了服务意识,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更有甚者,一些景区门票价格对外国游客更低,其媚外心理可见一斑。如果每一景区都这样做,在人们旅游越来越频繁的情况下,每个人到外地景区都增加了支出,都是“挨宰者”。
  “地域福利”流失了啥?
  □邓为(河南平顶山)
  景区门票内外有别,在这种“地域优惠”的背后,折射的是一种变相的福利性腐败。
  就景区来说,这种“福利”危害性并不大,还能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中间也没有个人腐败行为和权钱交易,但是,必须警惕的是,在当地人享受优惠的背后,是国有财富的流失和公共资源的不合理有偿“使用”。如果各地都制定这样的“地域优惠”,对外地人实行“地域歧视”,影响的不仅是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失更让人痛心。
  光薅外地人的“羊毛”?
  □董刚(湖北黄石)
  不久前我到一个景区游玩,以外地游客的身份“享受”了当地人的门票优惠。起因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拉客,说他能帮我节省门票钱。到了景区,司机拿出身份证说自己是本地人,结果以很优惠的价格帮我买了门票。
  不管当地人还是外地人,到了景区就只有一种身份,那就是来此游览的游客,所承担的责任以及享受的权利都应该是相同的,景区不应该按照地域区别对待,从纳税的角度讲,每一个游客都为景区做出了贡献。如果像小品上说的,薅羊毛只在一只羊身上薅,景区就想赚外地游客的钱,那么外地游客当然会产生反感,以至于影响到景区的长远发展。

  建言
  法律约束“地域优惠”
  □崔立锋(江苏高邮)
  如今,景区对当地人和外地人实行不同门票价格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政府对本来属于国有财产的景区过分地域化管理,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是以损害全国公众利益为代价的。
  因此,国家要打破景区之间“各自为政”的价格格局,适时出台《旅游法》,制定专门有关旅游价格的法律法规,真正维护公众的旅游权利。
  当地人>纳税人?
  □武洁(江苏南京)
  景区优惠当地人的做法似乎不无道理,不过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当地人”,绝非一个小问题。尤其是对国有景区而言,既然获得了国家的投资,那么要说“当地人”,所有的纳税人都应该是当之无愧享有优惠的“当地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景区优惠“当地人”的做法即便真要执行,谁是“当地人”显然是个需要事先回答的问题。
  优惠理应限时限额
  □殷力(北京)
  景区给予当地人一定的门票优惠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有些地方优惠幅度太大,比如一家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景区,门票70元,而当地人只要10元,这不能不让外地游客顿生被歧视、被“宰”之感,更有权利意识较强者,将景区告上了法庭,也引发了法律界对此的争论。
  笔者认为,给当地人的门票优惠幅度应适当,时间上更多地应体现在平时,而在节假日,最好取消优惠或暂停月票的使用,将更多的旅游资源留给外地游客,用时段换优惠,两全其美。

(作者: 责任编辑:张萌)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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