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动态 > >河南重审景区票价 团购优惠率不得超20%
河南重审景区票价 团购优惠率不得超20%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8/6/13 9:11:06 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次数:
    为降低偏高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我省将对景区门票和景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收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近日,国家发改委就该通知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了整顿要求:景区原则上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确需单独设置的,也要通过听证程序确定。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物价部门正在对全省景区的票价进行摸底调查,以便对景区现行票价进行重新审核。
    省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显示,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和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收费,今年10月底前将进行一次全面审核。目的是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场等服务价格,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景区原则上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对确需重点保护、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应单独通过听证程序确定。对于价值低、门票价格偏高的游览参观点,要在成本审核基础上降低门票价格;对于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使用人数高于定价时预计人数,或已经提前收回投资成本的,应降低价格。
    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的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今后,景区团购门票优惠率若仍然超过20%,将在成本审核基础上降低其门票价格。
(作者:记者 陈清利 责任编辑:李海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旅游资讯
景区推荐
推荐景区
最新热门资讯
旅游攻略
美图欣赏

河南省旅游资讯有限公司 主办   河南省多纬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及独家负责媒体运营
网络视听许可证1609403号 豫ICP证号:B2-20040057 豫ICP备090154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