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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起郑州发放100万份“郑州旅游优惠券”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09/4/3 8:57:12 来源:中原网 点击次数:

  4月11日起,郑州市面向广大市民和客源地发放100万份“郑州旅游优惠券”,总额约为30亿元人民币。4月2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召开“郑州旅游优惠券大派送活动”新闻发布会,介绍郑州市旅游优惠券发放的总体情况。

    两种方式发放 总额约30亿元人民币

    优惠券将采取集中发放和报刊夹页两种方式发放。其中,面向市民发放40万份,面向周边城市和主要客源地发放10万份,通过报刊夹页发放50万份。全市优惠券面值总额约30亿元人民币。

    发放不限于本市市民

  郑州旅游优惠券包含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演艺和星级农家乐等四大类,每套两本,共涉及全市95家旅游经营单位,其中旅游景区17家,星级旅游饭店39家,旅游演艺单位2家,星级旅游农家乐37家。一本为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演艺优惠券;一本为星级农家乐优惠券,优惠额度和办法由各自愿参与的旅游企业事业经营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面向本市市民和郑州周边地区发放。由于涉及单位众多,各参与单位优惠幅度不完全一致。

    4月11日绿城广场首发 三个月内发完

    首发仪式于4月11日上午在绿城广场举行。优惠券将在四月、五月、六月内分三批发放。将采取集中发放和报刊夹页两种方式发放。其中,面向市民发放40万份,面向周边城市和主要客源地发放10万份,通过报刊夹页发放50万份。市内发放:面向市民的发放,各县(市)、区均设有发放点,地点由各县(市)、区指定,市民可致电各县(市)、区旅游局咨询。市外发放:通过市旅游局组织的对外宣传促销活动,结合相关渠道发放。

    旅行社组团不享受优惠 仅限指定旅游企业使用

    为保障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实惠落到实处,郑州市旅游优惠券面向散客(旅行社组团不享受此优惠),仅限在本券指定旅游企业中使用。除本券特殊规定时段外,使用期限原则上从4月11日到10月31日。同时,为保证市民的出游安全,优惠活动将避开旅游高峰期,具体时间按照优惠券券面说明执行。

    郑州旅游优惠券式样

    1、正面

    2、反面

    小贴士

  为维护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切实利益,“郑州旅游优惠券”工作领导小组还特别提醒市民:本券在指定消费点抵扣同等额度的消费费用,或按票面折扣进行打折;消费者持本券消费时,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本券不记名、不挂失、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买卖交易;持券者须在优惠券规定的时段内使用;本券请勿涂改、污损,以免影响使用;本券不得变卖、伪造或挪作他用,对变卖、伪造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我们还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出游时要注意安全,保持身心健康,不要从事自己力不能及的活动。市旅游局对发放工作将进行监督。

  本次活动咨询·投诉电话:市旅游局咨询:67185475 市旅游局投诉:67188061 新郑市旅游局:69901111新密市旅游局:69821017登封市旅游局:62887139 中牟县旅游局:62160826巩义市旅游局:64351361 荥阳市旅游局:64675668 金水区旅游局:63854608 二七区旅游局:69380638惠济区旅游局:63639178 上街区旅游局:68117750管城区旅游局:66385597 中原区旅游局:67610678

(作者: 责任编辑:王艳)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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