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与提升,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机制,发挥新生业态赋能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经研究,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下,由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承办,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和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的信用和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队伍,形成“线索即时发现、问题精准反馈、风险源头防控、行业共建共治”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协会统筹、达人监督、行业自律”的共建共治格局,助力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品质提升,打造中部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现代化河南典范。
二、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网络文化直播行业(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展览、比赛活动等)直播播主、文化和旅游领域网络达人及热心文化和旅游事业的社会人士,首期遴选20名,聘期一年。
三、遴选条件
会员身份:重点面向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会员,非会员需经协会会员推荐且满足条件。
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公益,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专业能力:熟悉文化和旅游市场,掌握政策法规知识,具备基本观察分析能力与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在直播或网络平台具有一定影响力(单平台粉丝量≥5万,近半年发布文化和旅游相关内容≥10条)。
身体条件:年龄处于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可胜任本职工作。
回避原则:与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无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确保监督公正性。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报名渠道:个人自荐与协会推荐相结合,通过河南省网络文化协会或指定渠道报名。
报名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会员证明(如有)、代表性作品链接(1-3个)以及网络平台影响力证明(如粉丝数、作品数据等)。
五、审核与聘任及证书颁发管理
联合审核:省文化网络协会开展资格与舆情初审,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审核。
公示聘任:拟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聘书与统一制式的工作证件。
证书管理:监督员任期结束后,工作证件及聘书自动失效。对表现优秀且续聘的监督员,重新颁发聘书及工作证件;对不称职或违规的监督员,及时解聘并通报,同时收回其工作证件及聘书。
六、工作目标与职责
(一)工作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游客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核心职责:
收集报送:在工作期间和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观察文化和旅游市场中与信用和服务质量相关现象及行为,并以视频或图文形式客观记录后提交报送。
政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宣传文化和旅游市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明旅游常识。
建言献策:结合监督实践,提出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
(三)纪律要求
义务监督员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到省网络文化协会,由协会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核查处理;义务监督员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不得收受企业红包、吃请、直播带货或要求专属福利;不得利用义务监督员身份进行商业引流或个人炒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条款,遵守公序良俗道德规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凤霞
联系电话:186 3819 1553
电子邮箱:hnwx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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