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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大奖征集淇县旅游微电影及淇县旅游歌曲(MV)脚本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5/5/18 9:07:09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次数:

    为弘扬朝歌故城文化,展现淇县灵秀山水,彰显智慧云梦山的不朽传奇,由淇县文物旅游管理局和河南电视台《中原名片》高清影视摄制组共同举办的“淇县旅游微电影及淇县旅游歌曲(MV)脚本”有奖征集活动,即日启动,并制定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淇县旅游微电影剧本
    淇县旅游歌曲(MV)脚本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所有微电影爱好者、文学爱好者、专业电影创作者、各院校师生均可投稿,数量不限。
三、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8日—2015年6月3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投入hndstzmplm@163.com为准,超出截止日期的邮件,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主办单位
    淇县文物旅游局
五、承办单位
    河南电视台《中原名片》栏目高清影视摄制组
六、作品要求
    1.淇县旅游微电影,主题鲜明,寓意深刻,以淇县风景文化为载体,彰显朝歌故城的文化特色,表现云梦山一代智圣的传奇故事。
    2.淇县旅游歌曲(MV)以淇县风景文化为题材,词作必须原创。
3.作品时长
    淇县旅游微电影8—15分钟左右
    淇县旅游歌曲(MV)3—5分钟
4.内容积极健康,构思新颖有创意,适合于微电影的表现形式。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七、参与方式
    (1)电子稿:发送至E-mail:hndstzymplm@163.com
    (2)咨询电话:0371-86019525
    (3)电子稿标题应注明:“淇县旅游”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或“淇县旅游”歌曲(MV)脚本征集活动。
八、评选规则
    在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委进行筛选,选定微电影和MV各一份作为“淇县旅游”微电影最终剧本及淇县旅游歌曲(MV)最终脚本。
九、奖项设置
    (1)一等奖各一名。
    采纳微电影剧本进行拍摄,奖励10000元;
    采纳旅游歌曲MV脚本进行拍摄制作,奖励5000元;
    (2)二等奖各两名。
    奖励淇县景区(云梦山、朝阳山、摘星台)旅游门票20张
    (3)三等奖各三名。
    奖励淇县景区(云梦山、朝阳山、摘星台)旅游门票10张
    (4)参与奖
    奖励淇县云梦山景区免门票一日游。

    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拥有。

(作者: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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