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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旅游监察大队警示:莫到非旅行社报名参团
http://www.hnta.cn 添加时间:2014/6/11 10:10:18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数:

    三门峡市旅游监察大队警示:请市民不要到非旅行社报名参团,同时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

    消费者报名参团出游前,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慎重,对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不要急于签字,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要注意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特别要关注重点景区游玩时间、购物次数、自费项目、交通、住宿、餐饮标准等方面的约定,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约定一定要修改,力求权责明确,对合同内容反复修改确认后再签字。交付旅游费用时,应要求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在旅行社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建议消费者重视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旅游购物时,一定要谨慎,明辨真伪,保留发票。

(作者:三旅宣 责任编辑:高晓婷)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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