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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举办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
http://www.hnta.cn 2018/4/20 来源:郑州市旅游局 点击:

    近日,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新世纪广场举办第36届“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各乡镇业余文物保护员参加。此次活动在县新世纪广场、东古城(箜篌城)遗址、烈士陵园等文物保护单位悬挂宣传条幅95条,印发《文物保护法》宣传彩页500份。

    活动重点宣传了《<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相关法律条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工程作业。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保护性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通过举办此次活动,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向群众普及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扩大了中牟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在活动现场,群众表示,中牟县现存不可移动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遗迹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加深了自己对古迹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身主人翁意识,在今后日常生活、工作中将积极配合文物保护相关工作,保护好中牟县古迹遗址这份历史文化财富。

    国际古迹遗址日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82年提出并设立,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全球性的庆祝活动。这一建议于次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上得到批准,教科文组织在决议中号召各成员国倡导并推行“4·18国际古迹遗址日”。2018年,为推动遗产保护的代际传承,激励更多年轻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事业当中,实现保护理念、精神、经验的代际共享,ICOMOS将国际古迹遗址日的主题确定为“遗产事业  继往开来”。

作者:李文博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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