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旅游局发布旅游活动警示
http://www.hnta.cn 2016/11/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近期,长葛市旅游局接到有关游客咨询,反映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户外论坛、协会等非旅行社企业,通过论坛、微信、QQ群等方式,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组织、吸引市民外出旅游。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户外论坛、协会等非旅行社企业,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俱乐部、协会户外论坛等组织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同时,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为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针对未获得旅游经营许可的户外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协会等组织的旅游活动特点,长葛市旅游局在此专门发布警示,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应当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遇到纠纷请及时拨打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户外论坛、协会等非旅行社企业,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因此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俱乐部、协会户外论坛等组织之间的纠纷无法受理。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同时,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为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针对未获得旅游经营许可的户外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协会等组织的旅游活动特点,长葛市旅游局在此专门发布警示,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应当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遇到纠纷请及时拨打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作者:长葛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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