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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旅游法》
http://www.hnta.cn 2013-9-23 来源:郑州市旅游局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为做好《旅游法》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水平,推动全系统从业人员学法、知法、用法,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法制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从9月初开始,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法》学习:一是发放《旅游法》小册子至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二是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各景区、旅行社、酒店参加《旅游法》网络知识竞赛,掌握法规条文应用;三是组织局机关和各旅游经营单位参加省旅游局、郑州市旅游局《旅游法》专题培训,深化理论实践;四是开辟《旅游法》网络宣传专栏,深入阐释解读。通过一系列学习,广大旅游人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为《旅游法》实施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作者:石玲娜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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