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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建立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曝光制度
http://www.hnta.cn 2014/4/8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发挥社会舆情对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促进涉旅游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重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更好的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沁阳市旅游局建立了《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并从2014年开始实施。
    制度明确了通报内容。按照被投诉对象,分景区类、旅行社类、旅游酒店类投诉,通报投诉案件的基本情况、游客诉求。
制度明确了通报方式。通过四种方式对投诉案件进行通报:一是定期通报。对投诉事项有关数据,根据情况实行月度通报、季度通报和年度通报。二是随机通报。对个别典型案例进行随机通报。三是发函通报。对特殊且需要企业负责人亲自处理的投诉事项,采取发函的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四是行政约谈通报。对旅游投诉的重大问题,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方案。
    制度明确了通报载体。为确保投诉通报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选取了沁阳日报、沁阳旅游政务网、沁阳旅游局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和网络开展通报工作,扩大通报覆盖面,提高知晓度。
    制度明确了通报范围。在面向社会通报的情况下,将通报文件报送或抄送到沁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工商局、公安局、文广局及旅游行业企业,增强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力度,增强行业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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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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