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召开大型项目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促进会
http://www.hnta.cn 2018/7/9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7月5日上午,永城市召开大型项目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促进会。大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大项目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政府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近期发生的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法人违法案件,就《文物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有关大型项目建设部分内容作详细解读。对大型项目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发展经济为由破坏文物,杜绝法人违法现象发生。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选址工作,确需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必须按程序报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强化教育、加强检查。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要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对不按时上报或哄抢、私分、藏匿文物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局委围绕永城市经济发展,特别是为大型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按程序、按规定、依法做好积极做好一站式服务。
参会大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按照省政府文物安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文物局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前、中、后期文物保护备案、申报、报告等工作,切实把大型项目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政府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南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近期发生的基本建设中破坏文物的法人违法案件,就《文物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有关大型项目建设部分内容作详细解读。对大型项目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发展经济为由破坏文物,杜绝法人违法现象发生。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选址工作,确需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必须按程序报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强化教育、加强检查。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要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对不按时上报或哄抢、私分、藏匿文物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局委围绕永城市经济发展,特别是为大型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按程序、按规定、依法做好积极做好一站式服务。
参会大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严格按照省政府文物安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文物局相关要求,按程序、按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前、中、后期文物保护备案、申报、报告等工作,切实把大型项目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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