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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旅游局召开旅游系统《旅游法》学习贯彻会
http://www.hnta.cn 2013-8-22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8月21日,鹿邑县旅游局在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学习贯彻会议,旅游局全体工作人员及全县旅游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李先福主持。
    会议上,旅游局副局长、老子故里旅游景区管理处主任张伟宣读了《关于转发〈周口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旅游系统〈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鹿旅〔2013〕45号),旅游局副局长、太清宫景区管委会主任于钦友传达了《鹿邑县旅游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工作方案》(鹿旅〔2013〕46号)精神,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李亚男详细讲解了河南省《旅游法》知识竞赛操作说明。
    会议上,旅游局局长丁震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旅游法》的出台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对于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还介绍了《旅游法》的制定历程、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要求全县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使《旅游法》在旅游行业和社会上都得到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旅游法》学习宣传氛围。此外,要按照省市旅游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单位员工积极参加《旅游法》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大家学习的积极性。

作者:李亚男 蒋保庆 刘秀娟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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