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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南召县贯彻落实《旅游法》情况
http://www.hnta.cn 2013-7-8 来源:南阳市旅游局 点击:
    6月16日,在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南召县与6月18日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会议,南召县主抓旅游的副县长宋生、县旅游局局长王燕、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主抓旅游领导、旅游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旅游法》共设10章112条,除总则、附则外,还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涵盖《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的内容。
   会上,旅游局局长王燕从贯彻落实的程度取决于思想认识高度、突出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宋县长从《旅游法》颁布的背景及意义、旅游法的鲜明特点等方面对《旅游法》进行了解读。为抓好我县《旅游法》贯彻落实工作,宋县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旅游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其对我国旅游业发展乃至经济发展转型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多措并举,认真宣传学习《旅游法》,制订学习方案,完成各项培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要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项目建设;提升景区档次,促进资源开发;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部门联动,保障旅游安全。
    《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旅游业发展进入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为南召加快旅游业发展、实现“旅游兴县”宏伟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作者:韩宛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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