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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旅游局坚持“四字四规范”构建和谐新旅游
http://www.hnta.cn 2011-11-18 来源:修武县旅游局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发展环境,修武县旅游局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入手,建制度、整队伍、提水平,逐步构建和谐新旅游。

    围绕“建”字,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建立实行旅行社“一备案五统一”制度,即对全县旅行社的法人代表、股东姓名、电话等项目进行备案,要求各旅行社统一传真件格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派团、统一财务、统一招徕游客,严厉打击黑社及变相挂靠、零负团费等行为,围绕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挂靠承包、旅行社投保责任险、旅游合同签订、“零负团费”、旅行社租用车辆、旅行社业务广告等进行了重点整治,有效地净化了旅游市场发展环境。

    围绕“树”字,规范导游(讲解)员管理。在导游统管统派的基础上,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将全县所有导游(讲解)员分为班组长、星级导游和一般导游三个等级,每周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精神,不断提高导游(讲解)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每年定期举办导游(讲解)员培训班,聘请专业教师系统讲解导游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应急知识、旅游服务礼仪、旅游法规等旅游知识,不断提高导游整体素质和带团水平,树立导游青春、靓丽形象。

    围绕“整”字,规范家庭宾馆管理。开展家庭宾馆经营秩序百日整治行动,由旅游、公安、工商、卫生、发改、消防和云台山、岸上乡、七贤镇等部门共同参与,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队伍,统一行动,综合执法,重点是对旅游道路沿线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流动巡查,严厉打击家庭宾馆上路拦车拉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家庭宾馆办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相关证照,引导家庭宾馆规范经营。

    围绕“创”字,规范旅游超市管理。修武县旅游行业协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物价、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县旅游超市进行评定,为通过的14家旅游购物超市统一制作牌匾,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同时,实行旅游商品备案制度,同一商品统一进价、统一销价,保证商品质量,确保游客能够买到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的产品。

作者:纪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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