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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http://www.hnta.cn 2015/7/8 来源:登封旅游资讯网 点击:

 高考、中考的结束,标志着旅游正式进入旺季。每年这个季节很多家长、考生选择外出旅游,放松身心。殊不知旅游活动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如何预防旅游风险、确保安全出游,需要我们每个人都熟知。值此旺季,登封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旅行社和旅游者:旅游诚快乐,安全更重要;行前查风险,功课不能少。以下为登封市市民暑期旅游安全警示细则,希望广大市民走进旅游、了解旅游、安全旅游。

 一、选择正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切勿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之类的说法。

 游客可查验所选旅行社的资质,是否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出境旅游线路时须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旅游资质(经营许可);

 二、出行前向旅行社了解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询问车辆保险状况、营运资质等情况,特别建议广大旅游者谨慎选择夜车团。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乱走动,听从导游和司机安排。

 三、暑期天气复杂多变,是泥石流、冰雹、洪涝等灾害天气多发季节,尤其是南方山区、海边更易发生气象灾害。旅游者在选择出行路线时应提前了解或向旅游经营者询问旅游目的地自然气候、天气状况。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现行旅游合同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一旦发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客观应对,理性维权。

 四、暑期天气炎热,食物易腐败变质,外出旅游易发生中暑、食物中毒等突发状况,出发前应合理规划行程,避免过度疲劳并携带应急药品。

 食物中毒多出现在海滨城市,大多是因为食用不干净的海鲜造成的。旅游者在用餐时,应首先确保自身体质,是否适合食用海鲜,同时尽量选择取得相应卫生许可资质的餐厅,注意饭菜质量,如果发现变质或有异味的饭菜,应立即要求餐馆予以撤换。

 食物中毒的发生往往具有滞后性,且涉及人员众多,一旦发生此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带团导游/餐厅,以便保留相应证据,取得向餐厅追偿的法律权利。

 五、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身体状况,选择符合身体条件的旅游产品。儿童及老年人外出旅游应由家属陪同。

 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应按旅游经营者的要求如实反馈自身的身体健康情况,并根据旅游者所提供的线路选择适合自身的行程。同时旅游经营者也应当积极询问参团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在游客报名表或在合同的相关内容处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行程开始后也要适时履行必要的询问告之警示和风险防范义务。

 六、暑期外出旅游,应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

 七、景区游览注意安全。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危险区域。山地旅游要量力而行,注意天气和路面情况,防止不慎跌伤、坠落。

 八、保管好随身财物。暑期旅游客流量较大,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防止现金、首饰和手机等物品被盗。

 九、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船、车等,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游客可先行拨打旅行社紧急联系电话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行程结束后打登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进行投诉。

 十、倘若旅游者在旅游期间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自愿选择:1、自行协商;2、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3、向登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4、依法起诉或仲裁。

                                                        

作者:郑旅
(责任编辑:张树坤)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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