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服务 >> 分类宝典 >> 县区 >> 正文
沁阳市旅游局认真学习旅游法
http://www.hnta.cn 2013-5-6 来源:沁阳市旅游局 点击:
     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5月2日,沁阳市旅游局利用周四固定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旅游法》。局长李四凤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扎扎实实学习《旅游法》,深刻理解《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同时,要广泛发动,多种渠道宣传《旅游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李局长表示,《旅游法》的实施是所有旅游人的一件大喜事,《旅游法》的出台,也是我国旅游事业大发展的一个真实体现,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旅游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沁阳市旅游局也将借助这次契机,认认真真的把《旅游法》融会贯通,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把沁阳的旅游产业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分为10章,共112条,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作者:张芹
(责任编辑:丁永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