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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旅游局深入导游中了解《旅游法》影响
http://www.hnta.cn 2014/1/15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近日,修武县旅游局通过和导游协会会长、副会长、导游班组长等20多名代表座谈,深入了解《旅游法》实施以来,对作为旅游服务的主体导游员的影响。会上,导游代表各抒己见,对落实《旅游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现阶段的工作难点、个人职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围绕游客自愿前提下能否进店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如何规范细化旅游合同以及导游员薪酬体制等旅游从业人员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同时也对未来导游质量的规范管理、导游队伍形象的建设以及《旅游法》实施细则,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问题和建议后,修武县旅游局表示对大家目前的工作情况和从业困惑非常理解,在整个旅游服务过程中导游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旅游从业人员中最应当给予理解与尊重的群体。新颁布的《旅游法》中明确提及“导游”的条款多达14 项,对导游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是非常关注的,鼓励大家要积极看待,要深刻认识《旅游法》是从法律层面为扭转导游收入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维护导游权益的。他指出:一是大家要认真学习《旅游法》,深入理解《旅游法》的精神实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大家要积极面对《旅游法》,调整心态,努力学习,不断积累,不断进步,提升自身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服务,改善旅游经营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服务导游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搭建交流平台,倾听导游心声,努力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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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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