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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自行变更酒店费用谁来管
http://www.hnta.cn 2012-4-1 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
典型事件回放

    张新在春节期间,举家报名参加了烟台/青岛/威海4日游,之前在北京和旅行社签订了合同,行程约定第二晚住在烟台的一家三星级酒店,但到了那里才发现,名义上三星级的酒店,位置偏僻,环境荒凉,根本没有三星级酒店应该有的标准。房间里的卫生条件极差,连单人床也比正常的要小。在和当地导游交涉无果后,张新一气之下,自费打车住进了市区里的一家同等级的酒店,并在回京后要求旅行社赔偿自行负担的住宿费,约1200元。

对峙焦点

    游客在发现与旅行社合同不符,而自行变更酒店时,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七嘴八舌

    应该游客自己负担,即使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办事,可以回来投诉,而不是在当时情况下非要自己出去订酒店的。 ——常先生

    旅行社要负责的,因为他们违约在先,游客是不得已而为之。 ——孟女士

    各打50大板吧,旅行社要承担一部分,而游客也要相应拿出一些,因为游客不能在当时情况下自行主张行事,虽然订了同样级别的酒店,但是旅行社的协议也并没有指名道姓是哪家酒店,而是泛泛的三星标准。所以,即使酒店没有达到三星标准,也不代表你就可以出去找一家三星的酒店住啊。你完全可以事后投诉索赔的。 ——蔡先生

专家说话

    其实,在这个事件中,只要明确一点,就可以认定责任方了。那就是:旅行社提供的酒店是否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星级标准认定?

    我们说标准的制定实际上就是为了规范一种服务,在旅行中更是如此。任何人都不能用主观的意志来认定标准。在这个事件中,很显然,游客张新用了自己的主观判断,认为酒店条件脏乱差,位置偏远,没有三星级应有的标准。但是实际上,来自旅行社的认定是:烟台的这家酒店,有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三星级酒店接待许可,且挂牌经营。即使没有达到一定的三星服务水准,也仍然符合法律上的条文手续。

    如此看来,张新的败诉成为必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和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经济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旅行社在和张新之前签署的合同中,明确了三星级酒店的挂牌标准,而事实上那家条件“看上去很差”的酒店也的确有三星级认定的挂牌许可,张新拒绝接受酒店的服务,自行变更,实际上已经单方面违约,所以费用自然应该自己承担。

编辑贴心建议

1.冷静处理旅游中的变故

    明确事件过程中的关键点是需要冷静头脑的。要善于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如这个事件中的关键点是“三星级”,看看大堂是否有明确的星级挂牌就可以了。

2.尽可能不要自行行事

    出现问题,试图沟通协调,调解不成,要留有证据,以便“秋后算账”索赔,维护消费者权益,尤其在偏远的地方,更不能盲从。

3.调整好自我情绪

    毕竟,出行的目的是为了舒爽,切记在出行前做好心理准备,降低自己的期望值,多一些宽容。要知道,地方的条件所限,即使是有国家标准的东西,也存在实际服务的千差万别。
作者:网络来源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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