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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如何理性消费、理性维权
http://www.hnta.cn 2014/3/1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目前,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许昌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提醒游客:外出旅游,消费要理性;遇到纠纷,维权更要理性。
 理性消费:签订正规的合同
 游客在报名参团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确认其经营范围,注意察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包含港澳等的出境游须由有相关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经营;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此外,游客还应树立科学的理性消费观念,不能眼睛只看到低价,旅游纠纷往往与低价密不可分。
 另外,游客必须跟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消费合同,最好签订由主管部门监制的格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违约责任。游客在出发前,最好确认费用所包含的项目和景点的停留时间,必要时通过导游或领队交涉。
 理性维权:避免维权过当
 旅游途中,如果遇到旅行社违约,要尽量沟通、协商解决。游客在出门前,要记下组团社的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旅途中出现问题时,先与地接社导游或领队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
 在旅途中,游客千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等,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且扩大部分的损失将得不到赔偿。
 如果现场交涉后问题仍无法解决,游客可在返程后再追究旅行社违约赔偿责任。游客有5种维权渠道可供选择,即报名的组团社、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合同仲裁机关、法院。

作者:李正茂
(责任编辑:刘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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