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旅游服务 >> 企业分类 >> 旅行社 >> 正文
西安旅行社不签合同服务差被罚
http://www.hnta.cn 2009-11-26 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
    因未与游客签合同、旅游服务质量不过关,西安城市旅行社受到2万元的行政处罚。昨日,市旅游局公布了今年以来旅游市场稽查情况。自新《旅行社条例》实施半年来,市旅游局接到的投诉下降12.2%。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今年共收到游客书面投诉51件,同比下降12.2%。其中投诉旅行社的32件,同比下降13.5%。但也有个别旅行社出现游客投诉量大幅增长的趋势。

    违反新条例受到处罚的旅行社有:

    陕西中天旅行社因冒用其他旅行社的名称宣传、招徕游客,被责令立即停止宣传活动,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

    西安城市旅行社在组团旅游前,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罚款20000元;

    陕西金不换旅行社在宣传资料、名片上擅自使用“国际旅行社”的名称,被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并写检查。
作者:陈黎
(责任编辑:韶萍)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