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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得补偿
http://www.hnta.cn 2008-8-27 来源:大河报 点击:
    18岁的游某在郑州金阳光大酒店上网后,突然坠楼死亡,其父母认为酒店负有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9万余元。26日,经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调解,酒店一次性补偿游某父母3万元。
  6月12日,18岁的游某来到这家酒店上网,在网吧附近坠楼身亡。经郑州市铁路公安处鉴定:游某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游某父母称,游某的姨父给游某买了到湖北老家的火车票,列车根本就不经郑州,游某为何来郑州,以及其随身携带物放置何处是个谜。游某在金阳光大酒店处突然死亡,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酒店称,从警方对网吧收银员所作的询问笔录及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游某上网时间仅10分钟左右。况且,酒店已将二楼南侧500多平方米承包出去开网吧,与酒店无关。
  该酒店认为,游某攀爬三楼东侧玻璃幕墙下沿的边缘是经过多次勘查后作出的决定,显然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其在跳跃过程中,双脚没站稳滑脱,坠落一楼大堂导致意外死亡。事后了解到,游某欲到达的二楼半位置,是超市放置物品的仓库。
  且在案件审理之前,酒店已为游某父母处理善后事宜垫付了相关费用,已尽到了人道主义上的补偿。经法庭当庭调解后,游某父母最终接受3万元补偿。
作者:韩景玮通讯员卫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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