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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出台
http://www.hnta.cn 2011-11-11 来源:河南旅游资讯网 点击:

河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应按相应等级标准提供服务,并自觉接受各级评委会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消费者投诉,经评委会查实后,根据责任情节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降级、撤销星级处理。被降低等级的,由各级评委会按照评定权限收回原等级标志牌和证书,重新换发降低后的星级标志牌和证书。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各级评委会按评定权限直接取消星级,收回标志牌和证书。被取消星级的经营单位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定。 

    规范还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建筑与环境、住宿设施、餐饮设施、购物设施、基础设施、服务要求、安全要求、绿色环保和经营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亚白副局长指出,《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的适时施行,对规范和指导我省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要求,全省旅游系统要尽快熟悉,认真研究,切实把对规范的学习成果转化到推动务实发展、加快发展、持续发展上来,努力推进乡村旅游和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使旅游业成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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