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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终期总结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有关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第二批和我省首批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2013年底将对全国第二批、河南省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终期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期总结方式
  1、全国试点单位
  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我省的全国第二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终期总结工作由河南省旅游局组织开展,国家旅游局将根据省旅游局报送的终期总结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按一定比例对试点单位进行抽查。
  2、省级试点单位
  省旅游局负责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终期总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河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终期总结工作。
  (1)试点地区
  各省辖市旅游局负责本地区试点市、县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报省旅游局,省旅游局将组织对其进行终期总结。
  (2)试点企事业单位
  各省辖市旅游局负责本地区试点企事业单位的终期总结工作,省旅游局将根据各省辖市旅游局报送的终期总结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对试点企事业进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
  (一)全国试点单位
  10月1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和上报国家旅游局终期总结审核资料的收集、复制、装订工作。10月下旬省旅游局完成对试点地区的终期总结和上报工作。
  (二)省级试点单位
  11月10日前,各省辖市旅游局完成本辖区试点地区的初审工作和试点企事业单位的终期总结工作,并将工作报告和各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总结材料上报省旅游局。11月下旬省旅游局完成对试点地区的终期总结工作和对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抽查工作。
  三、试点地区、试点企事业单位总结资料内容
  (一)全国试点地区终期总结资料内容
  (1)试点地区终期总结情况报告。
  (2)各省辖市旅游局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原评估表)对照试点地区的打分,包括各项目得分。
  (3)各项目打分依据简述。
  (4)各项目得分的佐证资料,应包括文件、记录、标准文本等资料。文件资料以试点年度2012年、2013年为主。
  (5)试点地区满意度测评报告。
  (二)省级试点单位终期总结资料内容
   1、试点地区的初审总结材料内容
  (1)试点地区初审情况报告。
  (2)根据《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原评估表)对照试点地区的打分,包括各项目得分。
  (3)各项目打分依据简述。
  (4)试点地区满意度测评报告。
   2、试点企事业单位终期总结材料内容
  (1)试点企事业单位终期总结情况报告。
  (2)根据《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原评估表)对照试点企业的打分,包括各项目得分。
  (3)各项目打分依据简述。
  (4)各项目得分的佐证资料,应包括文件、记录、标准文本等资料。文件资料以试点年度2012年、2013年为主。
  (5)试点企业满意度测评报告。
  四、终期总结依据及达标分数
  (一)对全国试点地区的终期总结,主要依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原评估表),地级市应达到850分;县(市)应达到820分。
  (二)对省级试点地区的终期总结,主要依据《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原评估表),地级市应达到820分;县(市)应达到800分。
  (三)对省级试点企事业单位的终期总结,主要依据《河南省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标准》(原评估表),试点企业应达到820分。
  五、满意度测评工作
  (一)测评工作的组织
  各省辖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全国、省级试点单位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在今年10月15日(全国试点)、11月10日(省级试点)前分次完成问卷调查,并分单位撰写试点单位满意度调查测评报告。
  (二)测评工作依据
  试点地区满意度测评依据《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1,可在省局网站监管处网页下载),地级市回收有效问卷不少于300份,县(市)级回收问卷不少于200份。
  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满意度测评依据省旅游局设计的《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事业单位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2,可在省局网站监管处网页下载),回收有效问卷不少于100份。
  (三)测评工作要求
  依据《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撰写测评报告的有关要求》(见附件3),挑选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测评工作。     
  六、其他要求
  各省辖市旅游局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本地区全国试点单位终期总结工作,并向省旅游局提交工作报告(纸质、电子版)和试点地区的终期总结资料。于11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省级试点地区的初审和试点企事业单位的终期总结工作,并向省旅游局提交工作报告(纸质、电子版)和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总结资料。未通过终期总结的试点单位,或因故主动申请推迟终期总结的试点单位,如希望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由省辖市旅游局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全国试点由省旅游局向国家局提出申请),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凡不提出申请的试点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试点。
  联系人:薛乃芝 王岩 张萍
  电 话:0371-65506773 65509448
  传 真:0371-65506773
  此通知。

  附件:1.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
     2.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事业单位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
      (酒店、景区、旅行社)

     3.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调查问卷及撰写测评报告
      的有关要求

                               


                                              2013年9月24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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