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奥运旅游信息日报的说明
http://www.hnta.cn 2008-8-1 来源: 点击:次
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旅游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奥运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奥运主、协办城市的旅游部门在奥运期间建立旅游信息日报制度, 8月1日至9月30日,每日汇总当日旅游相关信息(包括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旅游投诉信息、旅游安全信息),按附表格式填报,于当日17时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传真:010-65201055(周六、日)、65201700(周一至周五);电子邮箱:jiari@cnta.gov.cn)。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一日
作者:
(责任编辑:永冰)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