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http://www.hnta.cn 2012-2-10 来源: 点击:次
近年来,我所按照省旅游局的安排部署,在市旅游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旅游局的有关精神和濮阳市旅游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积极发挥旅游市场检查和旅游投诉受理两大职能,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我市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格、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保护了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共接待旅游投诉者960余人次,接受旅游咨询电话1200多人次,受理有效旅游投诉40余起,所有投诉均得到了圆满解决,结案率达到100℅,游客及旅游企业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总投诉率小于0.03‰,给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对于部分不在受理范围的案件,耐心向投诉者解释,主动向其讲解旅游法规,告知有关注意的事项,消除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误会。重大旅游节假日期间保持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与景区、旅游饭店受理投诉直通车,及时处理有关旅游投诉,确保各类旅游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明察暗访活动,更加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
近年来共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及整治,主要针对旅行社旅游合同、旅游广告及分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旅游社及营业部近400余家次,旅游景区100余家次,星级旅游饭店50余家次。尤其是在“五一”小长假,暑假旅游旺季,“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先后组织了20余次随团暗访活动,在每次活动开展之前,制订了暗访计划,重申了暗访纪律,对暗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旅行社条例》予以了实施行政约见,限期整改等不同形式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市场检查的形式,有效遏制“零负团费”等扰乱了有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逐步强化各旅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创新出台并实施了《濮阳市旅游局行政约见制度》,丰富了旅游行政执法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旅游执法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关口前移,从注重事后处罚逐步转向事前防范,增强监管旅游市场的预见性和敏锐性,确保全市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和繁荣发展。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我省旅游系统创新出台了《行政约见制度》。并对某旅行社负责人实施了行政约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优质服务”企业进社区公益宣传活动,针对旅游线路选择、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安全防范及旅游投诉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各宣传社区派驻工作人员现场宣传,发放“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出行提示宣传折页,接受咨询和投诉,制作了大量宣传展板、展架和资料,设立咨询台,选派熟悉旅游业务的工作人员与广大市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热情解答。同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9.27”国际旅游日等,组织、带领旅游企业相关人员到人员集中的街区进行旅游质量宣传,主要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外出旅游常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投诉的条件和受理范围以及旅游投诉的程序等。按时参加由市纠风办、市电台的“阳光热线”,与广大旅游消费者交流及解答问题,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另外,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地址等。
五、深入学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了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我局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学习计划逐篇认真学习,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摆正自己的位置,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三是坚持边查边改。结合工作实际,从工作上找差距,从措施上找原因,从思想上找不足,把问题查准、查实。对于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行动,彻底整改,对于需要较长过程的,制定台帐、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质监队伍。
六、注重理论、法规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质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近年来,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我市“一创双优”活动精神。通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了我所人员对国际、国内形式的认识,增强了同志们的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业务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每周抽出一定时间进行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对《旅行社条列》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以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组织执法(质监)人员对《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反复学习研读,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出了一支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的队伍。三是“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参加省局的各类培训和活动,加强与周边兄弟地市的交流互动,借鉴和吸收外地较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严格、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保护了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共接待旅游投诉者960余人次,接受旅游咨询电话1200多人次,受理有效旅游投诉40余起,所有投诉均得到了圆满解决,结案率达到100℅,游客及旅游企业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总投诉率小于0.03‰,给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对于部分不在受理范围的案件,耐心向投诉者解释,主动向其讲解旅游法规,告知有关注意的事项,消除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误会。重大旅游节假日期间保持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与景区、旅游饭店受理投诉直通车,及时处理有关旅游投诉,确保各类旅游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明察暗访活动,更加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
近年来共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及整治,主要针对旅行社旅游合同、旅游广告及分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旅游社及营业部近400余家次,旅游景区100余家次,星级旅游饭店50余家次。尤其是在“五一”小长假,暑假旅游旺季,“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先后组织了20余次随团暗访活动,在每次活动开展之前,制订了暗访计划,重申了暗访纪律,对暗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旅行社条例》予以了实施行政约见,限期整改等不同形式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市场检查的形式,有效遏制“零负团费”等扰乱了有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秩序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逐步强化各旅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创新出台并实施了《濮阳市旅游局行政约见制度》,丰富了旅游行政执法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旅游执法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关口前移,从注重事后处罚逐步转向事前防范,增强监管旅游市场的预见性和敏锐性,确保全市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和繁荣发展。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我省旅游系统创新出台了《行政约见制度》。并对某旅行社负责人实施了行政约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了“文明旅游、优质服务”企业进社区公益宣传活动,针对旅游线路选择、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安全防范及旅游投诉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各宣传社区派驻工作人员现场宣传,发放“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出行提示宣传折页,接受咨询和投诉,制作了大量宣传展板、展架和资料,设立咨询台,选派熟悉旅游业务的工作人员与广大市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热情解答。同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9.27”国际旅游日等,组织、带领旅游企业相关人员到人员集中的街区进行旅游质量宣传,主要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外出旅游常识、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投诉的条件和受理范围以及旅游投诉的程序等。按时参加由市纠风办、市电台的“阳光热线”,与广大旅游消费者交流及解答问题,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另外,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地址等。
五、深入学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了执法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我局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学习计划逐篇认真学习,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摆正自己的位置,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三是坚持边查边改。结合工作实际,从工作上找差距,从措施上找原因,从思想上找不足,把问题查准、查实。对于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行动,彻底整改,对于需要较长过程的,制定台帐、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质监队伍。
六、注重理论、法规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质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近年来,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我市“一创双优”活动精神。通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了我所人员对国际、国内形式的认识,增强了同志们的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业务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每周抽出一定时间进行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对《旅行社条列》及其《实施细则》、《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法》以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组织执法(质监)人员对《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反复学习研读,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出了一支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的队伍。三是“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参加省局的各类培训和活动,加强与周边兄弟地市的交流互动,借鉴和吸收外地较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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