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指南
http://www.hnta.cn 2008-9-19 来源:本站 点击:次
1999 年 10月 1 日中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规定: “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中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年12月27日制定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导游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导游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统一核发,全国有效。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
1989年国家开始实行导游员资格制度,国家统一组织考试。从2000年开始,初级导游资格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个别的省份一年考试两次)。考试时间各省(市、区)不统一,报名时间大致都在六至九月份(要特别注意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查看省旅游局通知的具体时间),考试时间基本上都安排在11月份。河南省也同全国一样,2000年以来,每年9月份报名结束,11月中、下旬考试。
中级导游员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命题,全国统一时间考试,考试组织由各省(市、区)旅游局负责,依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标准答案进行评卷,成绩通过专用软件上报,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公布和查询成绩。现行考试科目为两科: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专题或外语,两科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通过。
高级、特级导游从2000年以后国家未组织过考试。
为使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考试质量,提高通过比率。考试实行“以人为本、从严治考、科学组织、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照章办事,一丝不苟。确保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 [1995]059号文件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介绍如下:
一、报名
报名条件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各省都依据这一基本条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当年的报名条件。近两年我省规定的报名条件为:
a.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中人民共和国公民。
b.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含高中、中专、职高)或者以上学历。
c.外语类考生的学历不低于外语专业专科、非外语专业本科。
d. 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e.年满18周岁以上(因为劳动法规定18周岁以下为童工,所以有的年份18岁以上)。
报名地点:
按照河南省惯例,通常情况下只在省辖市旅游局设报名点,郑州市设省旅游局、郑州市旅游局两个报名点。考生到所在市或就近地方报名点报名都可以。报考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由所在的学校、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各集体报名单位组织报名的具体问题需联系省旅游局人教处解决。
报名方法:
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 实地(报名点所在地)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陆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河南省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报名表》。凡不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法进行受理。
第二阶段为报名点审核(各报点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确认。同时交验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拍摄照片,本人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
报名要求
1、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证件一律无效。
2、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办理,其它报名点无法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网上报名的,不再进行补报。
3、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报名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参加所加试语种的考试(笔试和面试)。
4、持外省(市、区)《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省并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在所在市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内上交资格证原件,办理异地换证,随考试合格人员一同发证。
二、考试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两部分组成。命题以《当年河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具体为:
(一)笔试
内容 :
1、普通话考生:导游基础、旅游法规、导游业务、河南旅游基础。
2、外语类考生:笔试科目同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但现场导游考试必须使用所报语种应试。 时间:一般情况下一天考完(全省统一时间)。每一门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或120分钟。每半天考两科,两套卷同时发给考生,考试中间不休息。
(二)面试:
内容 :
1、讲解:分模拟沿途(赴景点途中)讲解和模拟景点讲解两部分,时间为10分钟;考生从统一规定的共同景点中抽取一个景点进行讲解,沿途讲解和景点讲解各为5分钟,考生根据时间要求自行组织讲解内容。
2、提问:讲解结束后,评委进行导游业务知识提问,提问内容为所讲景点相关知识、导游业务知识、应变能力三个方面,时间5分钟以内。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报考语种回答问题。
3、语言表达和礼节礼仪。
(说明:参加现场导游考试的考生,每人只能参加1次口试,违规者视为零分。)
时间: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当年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进行分配和排序。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制定地点参加。
三、发证:
1、发证时间:全省资格证考试成绩公布后,省旅游局导考办需将合格人员成绩汇总上报国家旅游局,同时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然后进行制作、分检,一般情况下都在三四月份发放资格证书,最晚不会超过五月一日,具体时间注意听各报名点的通知。
2、发证方法:省旅游局导考办对各个报名点集体发放,考生个人到所在报名点领取(报名时一定要记住报名点地址、电话、负责人等情况)。领证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供查验,较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请人代领,代领者携带考生规定证件外,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有关问题
(一)收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导游员资格考试和晋级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683号)的规定,中文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260元,外语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295元,加试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155元。
(二)教材:省旅游局在发布考试通知时指定当年使用教材(随着形势变化教材会有修改)。
(三)培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考培分开、培训自愿”的要求,考生自愿参加培训。考生应该注意到正规的大专院校和具备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培训,千万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和宣传。
五、补证:
考生领取资格证书后,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或者因工作损坏,需要及时申请补发资格证书。补发程序为:登报,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证件丢失声明(损坏的可由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导游服务公司、中心写出证明)。可以自行联系登报,也可以由导考办代办登报。以刊登声明当日报纸为准,15天后到省旅游局导考办申请补发。申请补发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同时留下能够及时找到自己的电话号码。申请和证件交齐后,30天内办理完毕,然后导考办通知本人领取。
六、换证
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后,需到外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要到本人工作的省份旅游局导考办换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1、换证所需资料:本人到参加考试的省旅游局申请转出,由省导考办出具转出证明。然后携带转出证明、身份证到从事工作的省旅游局申请换发。从现在掌握的情况,个别省份省旅游局不出具转出证明,那就要到本人所从事过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公司)开具转出证明,由你要入的省旅游局联系转出省份省旅游局导考办进行核实。
2、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转入省份都要对转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与当年全省资格证考试同时进行,所以要注意当年的资格证考试时间。省旅游局下发的考试文件对换证都有要求。资格证考试报名时,转入人员要到就近报名点交有关资料资料,参加本省《旅游基础知识》一科考试。成绩合格后与其他考生同时发证。
(说明:为了方便外省转入我省的导游人员尽快从事工作,同时能节省开支,从2006年开始,暂时没有组织考试,而且只要证件和资料齐全,省旅游局导考办随时受理,30天内办理完毕。)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
1989年国家开始实行导游员资格制度,国家统一组织考试。从2000年开始,初级导游资格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个别的省份一年考试两次)。考试时间各省(市、区)不统一,报名时间大致都在六至九月份(要特别注意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查看省旅游局通知的具体时间),考试时间基本上都安排在11月份。河南省也同全国一样,2000年以来,每年9月份报名结束,11月中、下旬考试。
中级导游员资格考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命题,全国统一时间考试,考试组织由各省(市、区)旅游局负责,依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标准答案进行评卷,成绩通过专用软件上报,通过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公布和查询成绩。现行考试科目为两科:导游知识专题、汉语言文学知识专题或外语,两科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通过。
高级、特级导游从2000年以后国家未组织过考试。
为使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考试质量,提高通过比率。考试实行“以人为本、从严治考、科学组织、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照章办事,一丝不苟。确保考试的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旅人教发 [1995]059号文件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介绍如下:
一、报名
报名条件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各省都依据这一基本条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当年的报名条件。近两年我省规定的报名条件为:
a.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中人民共和国公民。
b.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含高中、中专、职高)或者以上学历。
c.外语类考生的学历不低于外语专业专科、非外语专业本科。
d. 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e.年满18周岁以上(因为劳动法规定18周岁以下为童工,所以有的年份18岁以上)。
报名地点:
按照河南省惯例,通常情况下只在省辖市旅游局设报名点,郑州市设省旅游局、郑州市旅游局两个报名点。考生到所在市或就近地方报名点报名都可以。报考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由所在的学校、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各集体报名单位组织报名的具体问题需联系省旅游局人教处解决。
报名方法:
我省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 实地(报名点所在地)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登陆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河南省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报名表》。凡不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法进行受理。
第二阶段为报名点审核(各报点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确认。同时交验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拍摄照片,本人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
报名要求
1、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证件一律无效。
2、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办理,其它报名点无法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网上报名的,不再进行补报。
3、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报名加试其它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参加所加试语种的考试(笔试和面试)。
4、持外省(市、区)《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省并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在所在市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内上交资格证原件,办理异地换证,随考试合格人员一同发证。
二、考试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面试(模拟现场导游)两部分组成。命题以《当年河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具体为:
(一)笔试
内容 :
1、普通话考生:导游基础、旅游法规、导游业务、河南旅游基础。
2、外语类考生:笔试科目同报考中文导游的考生,但现场导游考试必须使用所报语种应试。 时间:一般情况下一天考完(全省统一时间)。每一门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或120分钟。每半天考两科,两套卷同时发给考生,考试中间不休息。
(二)面试:
内容 :
1、讲解:分模拟沿途(赴景点途中)讲解和模拟景点讲解两部分,时间为10分钟;考生从统一规定的共同景点中抽取一个景点进行讲解,沿途讲解和景点讲解各为5分钟,考生根据时间要求自行组织讲解内容。
2、提问:讲解结束后,评委进行导游业务知识提问,提问内容为所讲景点相关知识、导游业务知识、应变能力三个方面,时间5分钟以内。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报考语种回答问题。
3、语言表达和礼节礼仪。
(说明:参加现场导游考试的考生,每人只能参加1次口试,违规者视为零分。)
时间: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当年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进行分配和排序。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到制定地点参加。
三、发证:
1、发证时间:全省资格证考试成绩公布后,省旅游局导考办需将合格人员成绩汇总上报国家旅游局,同时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然后进行制作、分检,一般情况下都在三四月份发放资格证书,最晚不会超过五月一日,具体时间注意听各报名点的通知。
2、发证方法:省旅游局导考办对各个报名点集体发放,考生个人到所在报名点领取(报名时一定要记住报名点地址、电话、负责人等情况)。领证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供查验,较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请人代领,代领者携带考生规定证件外,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有关问题
(一)收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导游员资格考试和晋级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683号)的规定,中文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260元,外语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295元,加试类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155元。
(二)教材:省旅游局在发布考试通知时指定当年使用教材(随着形势变化教材会有修改)。
(三)培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考培分开、培训自愿”的要求,考生自愿参加培训。考生应该注意到正规的大专院校和具备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培训,千万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和宣传。
五、补证:
考生领取资格证书后,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或者因工作损坏,需要及时申请补发资格证书。补发程序为:登报,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证件丢失声明(损坏的可由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导游服务公司、中心写出证明)。可以自行联系登报,也可以由导考办代办登报。以刊登声明当日报纸为准,15天后到省旅游局导考办申请补发。申请补发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同时留下能够及时找到自己的电话号码。申请和证件交齐后,30天内办理完毕,然后导考办通知本人领取。
六、换证
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后,需到外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要到本人工作的省份旅游局导考办换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1、换证所需资料:本人到参加考试的省旅游局申请转出,由省导考办出具转出证明。然后携带转出证明、身份证到从事工作的省旅游局申请换发。从现在掌握的情况,个别省份省旅游局不出具转出证明,那就要到本人所从事过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心(公司)开具转出证明,由你要入的省旅游局联系转出省份省旅游局导考办进行核实。
2、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转入省份都要对转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与当年全省资格证考试同时进行,所以要注意当年的资格证考试时间。省旅游局下发的考试文件对换证都有要求。资格证考试报名时,转入人员要到就近报名点交有关资料资料,参加本省《旅游基础知识》一科考试。成绩合格后与其他考生同时发证。
(说明:为了方便外省转入我省的导游人员尽快从事工作,同时能节省开支,从2006年开始,暂时没有组织考试,而且只要证件和资料齐全,省旅游局导考办随时受理,30天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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