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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旅游局
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4/5/30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局(委):
    按照《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符合农业部、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的县(市、区)及休闲农业经营点(包括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产业园区、民俗村等),均可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可申报1个示范县和1个示范点,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原则上不申报示范县,可申报1个示范点。
    二、申报程序
创建活动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局(委)要对报送的示范县、示范点进行初审、筛选,达成统一意见后,以联合发文形式将拟申请示范县、示范点的名单报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同时附申报资料。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应齐全、规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出台的政策措施、能反映全貌的图片(含接待设施、停车场、导游图、指示牌等)、获得荣誉和相关证照等,材料尽可能详细,并装订成册。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数字填报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随意填报,同时附资料光盘,申报示范县一并附宣传光盘。
    四、申报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以及相关资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合作,摸清情况,扎实做好申报示范县、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要以此次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树立典型,推荐一个、带动一批,有力地推动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
  联系方式:
   1.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人:秦义民、刘木森
     联系电话:0371-65918862、65918873
     电子邮箱:hnsnycyb@163.com
     2.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谢顺、黄瑞
     联系电话:0371-65906660、65900684
     电子邮箱:hnta777@sina.com
附件:1.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
      2.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3.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4年5月12日

作者:
(责任编辑:周燕)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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