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局(委):
按照《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符合农业部、国家旅游局通知要求的县(市、区)及休闲农业经营点(包括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产业园区、民俗村等),均可自愿申报。各省辖市可申报1个示范县和1个示范点,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原则上不申报示范县,可申报1个示范点。
二、申报程序
创建活动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局(委)要对报送的示范县、示范点进行初审、筛选,达成统一意见后,以联合发文形式将拟申请示范县、示范点的名单报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同时附申报资料。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应齐全、规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出台的政策措施、能反映全貌的图片(含接待设施、停车场、导游图、指示牌等)、获得荣誉和相关证照等,材料尽可能详细,并装订成册。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数字填报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随意填报,同时附资料光盘,申报示范县一并附宣传光盘。
四、申报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联合申报文件、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以及相关资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合作,摸清情况,扎实做好申报示范县、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要以此次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树立典型,推荐一个、带动一批,有力地推动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
联系方式:
1.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人:秦义民、刘木森
联系电话:0371-65918862、65918873
电子邮箱:hnsnycyb@163.com
2.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谢顺、黄瑞
联系电话:0371-65906660、65900684
电子邮箱:hnta777@sina.com
附件:1.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
2.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3.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4年5月12日
- ·[交通]7条隧道贯穿中州大道 为老城与新区“解
- ·[交通]BRT车道多处受损太颠簸 整修还靠“打补
- ·[交通]十几对列车晚点 铁路局微博公布消息并致
- ·[天气]本周雷阵雨与高温并存 局部将有高温闷热
- ·[天气]今明河南省十市有暴雨 未来三天依然阴雨
- ·[交通]中州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