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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贯彻落实国发[2012]63号文件情况的函
http://www.hnta.cn 2013-3-5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

      2月27日接国家旅游局规划与财务司《关于请提供贯彻落实国发[2012]63号文件情况相关资料的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见附件1)和《国家文物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见附件2)有关精神,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贯彻落实国发[2012]63号文件的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果;

二、在正确处理加强文物保护和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并选取2—3个典型事例进行重点剖析;

三、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有违法违规典型事例,也请一并提供;

四、在贯彻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资料请于3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谢宇波、贾献珍、曹斌
电 话:0371-65509426、65908681、65900684
邮 箱:hnlyjq2@163.com
 
附件: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2013年3月5日
作者:
(责任编辑:规划发展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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