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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委员会关于防范部分机构、组织和个人以景区
评定名义非法牟利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1-11-3 来源: 点击:

关于转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委员会关于防范部分机构、组织和个人以景区

评定名义非法牟利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并省直管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现将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防范部分

机构、组织和个人以景区评定名义非法牟利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请接通知后,立即转发至本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严

防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利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

进行相关商业活动,避免诈骗行为发生。如遇此类情况,请

及时向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曹       

   话:0371—65900684   

 

附件:《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关于防范部分机构、组织和个人以景区评定名义非法牟利的通知》

 

 

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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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规划发展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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