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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省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方案
http://www.hnta.cn 2011-10-9 来源: 点击:

2011年度全省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复核方案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A级旅游景区

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提出2011年我省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方案:

    一、复核目的

使全省A级旅游景区能够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河南省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更好地保持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复核对象

    20101231日前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正式公告的A级旅游景区。
   
三、复核方式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从全省各地抽调部分地方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对全省A级旅游景区进行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

四、复核依据

    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及《河南省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五、复核安排

(一)交叉检查阶段(2011926日至1031日)

由全省各省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地方级检查员组成20检查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每组2-3人,对全省部分A级旅游景区进行交叉检查。

(二)重点抽查阶段(2011111日至1130日)

 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派检查组分等级、分类型、分地域选取部分A级旅游景区进行重点抽查。

六、交通工具及费用

复核期间,各检查组所用车辆及费用由各省辖市旅游局

负责解决;检查组在被复核景区所发生的食宿费由景区负担。

七、复核要求

(一)   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检查员要做

认真负责、把握标准、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确保此次复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检查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借检查之机向受检景区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要发现问题,找准不足,帮助景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各检查组依据评定标准与细则要求,对景区进行复核打分,同时要求景区交工作总结。并填写《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报告书》(可从www.hnta.cn/gov河南旅游资讯网中下载)中表二、表三内容。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写出复核工作总结(包括A级旅游景区复核重点情况,景区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此次复核中处理意见等),与景区复核打分情况、景区工作总结及《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报告书》中表二、表三内容,一并于201111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谢宇波、贾献珍、曹冰;电话:655094266590868165900684E-mail:hnlysp@yahoo.com.cn 

    附件: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报告书

             

 

 

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

作者:
(责任编辑:规划发展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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