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中国旅游产业节系列节会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1-8-4 来源: 点击:次
各省辖市旅游局:
为做好2011年中国旅游产业节暨北方旅游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省局分别以豫旅[2011]198号、豫旅[2011]201号作出安排,近期陕西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分别在西安、厦门、太原举办 “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2011中国山西旅游博览会”,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和9月上旬,与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同一时间段举行。由于此时间节会活动较为集中,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按照区域分布及旅游市场定位,分别指定相关省辖市旅游局组织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1年中国旅游产业节暨北方旅游交易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9月1日至4日,地点: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以豫北区域为主,由郑州、开封、洛阳、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市旅游局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户外装备、景区设施设备、特色旅游商品展示,旅游景区形象宣传等。
(四)主要活动
旅游产业节欢迎晚会、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中国旅游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中国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旅游装备新产品说明会、旅游推介会、采购订货会及合作洽谈会
(五)参展费用
此次天津产业节与2011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同时举行,由省旅游局统一搭建展位,参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
有关场地分配等参会事宜可与省旅游局旅游促进处联系。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371-65509435。有关商品展示等参展内容与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二、201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日至5日,地点:广州市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
(二)参展单位
以豫南沿京广线区域为主,由信阳、驻马店、漯河、许昌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景区、旅游用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销售企业,旅游纪念品、礼品、休闲用品、土特产、户外用品等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四)主要活动
旅游合作交流酒会、广东国际旅游发展高峰论坛、旅游嘉年华、展会优秀特装展示专业评奖及名优特旅游商品评奖活动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68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34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各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电话:020-22386739、22386740、87513636、87513628。
三、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
(一)参展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日至5日,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洛阳、三门峡、南阳、平顶山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产品推介展示、特色旅游商品展示。
(四)主要活动
2011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县(区、市)长论坛、百家著名旅游景区(景点)宣传营销战略交流会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30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15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张忆洪,联系电话:029-88859155、15091763729。
四、2011年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一)时间、地点
2011年9月6日至11日,地点:福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郑州、开封、商丘、周口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精品景区产品、特色旅游商品展示、旅游项目招商推介等。
(四)主要活动
海峡两岸“旅游1+1”洽谈会、旅游产品采购会、旅游推介及产品展销、第九届海峡客家旅游欢乐节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68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34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李慧、陈志超;联系电话:0591-87662333、13358215328、13599081108。
五、山西旅游博览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8月26日至30日,地点:山西太原市中国煤炭交易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安阳市、济源市、焦作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景区产品推介展示、特色旅游商品展示。
(四)主要活动
现场旅游推介及座谈会、旅游开发项目招商引资、现场旅游线路拍卖、特色民俗风情表演等。
(五)参展费用
此次展览会免100平方米场地费,特装费用原则上由参展的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分摊,省局给予适当补助。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山西省旅游局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陈少卿,联系电话:0351-7322997,13834578238。
六、相关要求
(一)鉴于这次节会活动比较集中,且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望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顾全大局,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旅游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参会。以前所发通知如有不同,以此次通知为准。
(二)各省辖市旅游局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各本局和各参展单位的“参展回执”传真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同时各参展费用也务必于8月15日前汇至省旅游局,并将汇款单据传真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汇款用途务必注明:参加XXX展览会展位费。
(三)除天津、太原节会之外,其他节会活动原则上每个参展省辖市要购买一个展位,以各省辖市旅游局为单位统一设计布展。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张飞、石云
联系电话:0371-65509426
E-mail:hnlyxm@163.com,传真:0371-65508962、65909345
各展会展位费用汇至:
省旅游局全称:河南省旅游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政二街支行
账号:4110 6020 0010 1490 61068
此通知
附:参展回执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为做好2011年中国旅游产业节暨北方旅游交易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省局分别以豫旅[2011]198号、豫旅[2011]201号作出安排,近期陕西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分别在西安、厦门、太原举办 “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2011中国山西旅游博览会”,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和9月上旬,与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同一时间段举行。由于此时间节会活动较为集中,经省旅游局研究决定,按照区域分布及旅游市场定位,分别指定相关省辖市旅游局组织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1年中国旅游产业节暨北方旅游交易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9月1日至4日,地点: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以豫北区域为主,由郑州、开封、洛阳、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市旅游局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户外装备、景区设施设备、特色旅游商品展示,旅游景区形象宣传等。
(四)主要活动
旅游产业节欢迎晚会、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中国旅游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中国首届旅游摄影大赛、旅游装备新产品说明会、旅游推介会、采购订货会及合作洽谈会
(五)参展费用
此次天津产业节与2011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同时举行,由省旅游局统一搭建展位,参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
有关场地分配等参会事宜可与省旅游局旅游促进处联系。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371-65509435。有关商品展示等参展内容与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二、201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日至5日,地点:广州市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
(二)参展单位
以豫南沿京广线区域为主,由信阳、驻马店、漯河、许昌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景区、旅游用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销售企业,旅游纪念品、礼品、休闲用品、土特产、户外用品等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四)主要活动
旅游合作交流酒会、广东国际旅游发展高峰论坛、旅游嘉年华、展会优秀特装展示专业评奖及名优特旅游商品评奖活动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68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34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各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电话:020-22386739、22386740、87513636、87513628。
三、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
(一)参展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日至5日,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洛阳、三门峡、南阳、平顶山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产品推介展示、特色旅游商品展示。
(四)主要活动
2011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县(区、市)长论坛、百家著名旅游景区(景点)宣传营销战略交流会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30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15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张忆洪,联系电话:029-88859155、15091763729。
四、2011年第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
(一)时间、地点
2011年9月6日至11日,地点:福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郑州、开封、商丘、周口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精品景区产品、特色旅游商品展示、旅游项目招商推介等。
(四)主要活动
海峡两岸“旅游1+1”洽谈会、旅游产品采购会、旅游推介及产品展销、第九届海峡客家旅游欢乐节等。
(五)参展费用
本届展会标准展位按6800元/个统一收费。省旅游局负责河南展区50%标准展位搭建费用;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承担标准展位费用的50%(3400元/个)。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李慧、陈志超;联系电话:0591-87662333、13358215328、13599081108。
五、山西旅游博览会
(一)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8月26日至30日,地点:山西太原市中国煤炭交易中心
(二)参展单位
由安阳市、济源市、焦作市旅游局组织相关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
(三)参展内容
旅游景区产品推介展示、特色旅游商品展示。
(四)主要活动
现场旅游推介及座谈会、旅游开发项目招商引资、现场旅游线路拍卖、特色民俗风情表演等。
(五)参展费用
此次展览会免100平方米场地费,特装费用原则上由参展的省辖市旅游局及参会厂家分摊,省局给予适当补助。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其他
参展单位如有其他需求,可直接与山西省旅游局组委会或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组委会联系人:陈少卿,联系电话:0351-7322997,13834578238。
六、相关要求
(一)鉴于这次节会活动比较集中,且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望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顾全大局,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旅游景区及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参展参会。以前所发通知如有不同,以此次通知为准。
(二)各省辖市旅游局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各本局和各参展单位的“参展回执”传真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同时各参展费用也务必于8月15日前汇至省旅游局,并将汇款单据传真至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汇款用途务必注明:参加XXX展览会展位费。
(三)除天津、太原节会之外,其他节会活动原则上每个参展省辖市要购买一个展位,以各省辖市旅游局为单位统一设计布展。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张飞、石云
联系电话:0371-65509426
E-mail:hnlyxm@163.com,传真:0371-65508962、65909345
各展会展位费用汇至:
省旅游局全称:河南省旅游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分行政二街支行
账号:4110 6020 0010 1490 61068
此通知
附:参展回执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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