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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复核方案
http://www.hnta.cn 2010-6-3 来源: 点击: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4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作的通知》(旅景评发[2010]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2010年我省4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方案:

一、复核目的

使全省4A级旅游景区能够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保持旅游精品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复核对象

20091231前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公告的4A级旅游景区。

三、复核方式

各省辖市旅游局相互交叉检查和省旅游局重点抽查相结合,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游客意见调查相结合。

四、复核依据

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

五、复核安排

(一)交叉检查阶段(20106416日)

由全省各省辖市旅游局地方级检查员组成18检查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每组2-3人,对全省4A级旅游景区进行交叉检查。

(二)重点抽查阶段(201061722日)

 省旅游局将派检查组分类型、分地域选取部分4A级旅游景区进行重点抽查。

六、交通工具及费用

交叉复核期间,各检查组所用车辆及费用由各省辖市旅游局负责解决;检查组在被复核景区所发生的食宿费由景区负担。

七、复核要求

(一)   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检查员要做认真负责、把握标准、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务实高效、公正清廉确保此次复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检查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借检查之机向受检景区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要发现问题,找准不足,帮助景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各检查组依据评定标准与细则要求,对景区进行复核打分(打分表网上下载),同时要求景区交工作总结。并填写《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合意见表》。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写出复核工作总结(包括4A级旅游景区复核重点情况,景区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此次复核中处理意见等),与景区复核打分情况、景区工作总结及《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复合意见表》(见转发通知附件2)一并于2010620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谢宇波、贾献珍、石云;电话:655094266590868165508962;E-mail:hnlysp@yahoo.com.cn

 

                

 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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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规划发展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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