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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系统》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10-5-28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旅游局:
    为科学地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国家旅游局开发了全国旅游投资信息管理和旅游景区信息管理系统,于2010年3月30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培训班,并对此次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省旅游局也于2010年4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旅游投资管理系统和旅游景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各省辖市旅游局都能认真、积极地完成此项工作,郑州、开封、新乡、许昌、鹤壁、平顶山、驻马店、周口等市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及时上报所有A级景区的有关信息,确保了我省第一季度A级景区信息准确、完整地上报。但在省局的一再催报下,信阳九华山景区(3A级)和洛阳通天峡景区(2A级)至今仍未上报相关信息。
    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4A级以上景区二次未报、一次晚报的将取消其等级资格;一次未报、一次晚报的将给予警告。3A级景区三次未报、二次晚报的将取消其等级资格;二次未报的将给予警告。2A级景区由各省辖市旅游局根据上报情况给予警告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据此,特对此次未上报的九华山景区和通天峡景区提出通报批评,并做为年度A级景区复核是否合格的重要参考指标。
    各省辖市旅游局接此通知后,按照有关要求,立即着手第二季度的景区信息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省辖市旅游局登录http://jq.cnta.gov.cn,输入相应用户名及密码(附表),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填报(填报前可先查看“视频手册”)。
    二、填报时间
    季末月15日前(第一季度3月15日前,第二季度6月15日前,第三季度9月15日前,第四季度12月15日前)。   

    三、填报内容
    景区接待情况为季度上报,财务情况为年度上报。 
    四、各省辖市旅游局须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旅游景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并将姓名、电话(手机)于6月5日前上报省局规划发展处,电话及传真:0371-65508962,联系人:石云。

    附:各省辖市景区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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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规划发展处)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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