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旅游景区高级管理人员
岗位职务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豫旅协〔2009〕4号
各省辖市旅游局及旅游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提升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划、开发、管理创新与市场运作能力,加速旅游景区的建设与发展,进而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中培育品牌,形成竞争力。应广大景区管理人员的要求,经河南省旅游协会与江苏旅游职业教育集团领军院校——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原金陵旅游管理学院)协商,并经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批准,定于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岗位职务必备核心课程与实操运作内容有机结合,体现基础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的融合。
(二)景区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衔接;
(三)宏观分析与微观操作的结合;
(四)规范标准与开发创新的整合;
(五)院校科研与企业实务的互动。
二、专家阵容:
●黄震方 旅游规划与开发资深专家,南京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教授、博导
●陆乃高 南京必得旅游策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新世纪国际旅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张久明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书记、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系兼职教授
●沈雪梅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
●韩跃平 焦作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三、课程设置:
旅游景区规划与开发;旅游景区形象塑造与市场推广;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旅游景区项目策划与产品创新;旅游景区纪念品开发;旅游景区互动交流;旅游景区实地考察
四、培训细节:
(一)培训地点:郑州大酒店(地址:郑州火车站北出站口向东
(二)培训时间:
酒店联系人:郑州大酒店营销部经理 董振强
联系电话:0371—66760139、13525595257
(三)报到准备事项: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l寸免冠彩照2张。
(四)培训对象
旅游景区高级管理人员或旅游景区负责人(包括正职、副职、助理);
各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负责人;
各省、市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
各旅游局分管旅游景区的管理人员;
各旅游教育、科研开发院所相关专业人员;
与旅游景区相关的人员。
(五)培训方式
采取专家精彩授课与学员充分交流互动形式,会场课堂教学与景点实地考察互补。
五、证书颁发:
学员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旅游局人教司《游景区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高级)(考试成绩报国家旅游局人教司备案)。
六、相关费用:
培训费:每人1680元人民币 (含:专家授课与交通费、场租费、资料费、合影费及焦作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景区考察费等。)
食宿费:每人1020元人民币(住六晚三星级酒店普通双人标间、每日三餐。需单间者另加收房费420元。)
请各位代表在报到时一次性支付以上有关费用。
七、报名办法:
请于
报名电话:0371—65906029 传真:65995781
联系人:河南省旅游协会 滑蕾、汪晓
此通知
河南省旅游协会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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