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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前移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9-5-5 来源: 点击:

旅游明电[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更好贯彻国务院提出的“把疫情挡在国门之外”的要求,结合旅游活动的特点,现就把疫情防控关口前移,通知如下:
    一、 在招徕海外游客时,应主动介绍我国已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来华旅游者应遵守我国口岸入境时的有关卫生检疫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 应准确向境外旅行社介绍我国对疫区国家和发生疫区国家发出的旅游提示和警告,并对接待来自疫情国家的游客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 各旅游企业驻外机构应向拟来华旅游者介绍我国防控疫情的有关情况。在确保本人身体健康、了解世卫组织对防控疫情所提建议的前提下,欢迎来华旅游。
    四、 导游应协助口岸部门对入境游客开展卫生检疫,提供必要的辅助。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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