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旅游景区行业开展“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http://www.hnta.cn 2009-4-14 来源: 点击:次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旅游业的冲击,切实做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苦练内功,提高质量,推动全省旅游景区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省旅游景区行业开展“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重点,以游客满意为标准,以“百日优质服务”为主题,不断提高旅游景区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塑造中外游客满意的旅游服务形象,使旅游景区成为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实现“旅游立省”战略目标的先行者。
二、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0日——7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优质服务意识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把“百日优质服务”工作列为今年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百日优质服务”宣传动员活动,增强员工服务质量意识,形成一个人人讲服务、处处讲质量的旅游服务环境。
(二)全面推行质量标准
1、各旅游景区要组织员工学习和掌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河南省旅游景区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并根据“标准”完善充实本单位的服务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使每个员工都明确其岗位规范标准,实现服务质量达标。
2、鼓励各旅游景区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更具竞争力、更符合市场需求、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为形成企业的服务特色,创造过硬的服务品牌打好基础。
3、各省辖市旅游局要组织本辖区内旅游景区讨论、交流、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推行质量标准的做法和经验。
(三)完善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和项目
各旅游景区要对照有关质量标准,加强企业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本企业硬件设施,把安全营运放在第一位,提高现有设施档次水平。根据游客的需要,积极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和新的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让客人切切实实体会到、感受到优质的服务。
(四)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1、各旅游景区每20天要进行一次优质服务的自检、自查、自评,要收集、整理和分析游客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和处理游客的投诉,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整改。
2、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发放游客意见表以及现场征求游客意见的形式,强化对旅游景区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和游客反馈意见,不定期公布服务质量情况。
(五)开展优质服务竞赛
各旅游景区要积极围绕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服务技巧与服务礼仪、文明用语与外语水平、服务理念与服务创新等方面开展活动。并建立优质服务竞技练兵激励机制,对先进的业务竞技标兵进行表彰奖励。
(六)推动优质服务宣传
各省辖市旅游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举办或开设旅游服务热点访谈、旅游服务质量跟踪等节目或栏目,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的舆论监督。各旅游景区要精心策划组织好“百日优质服务”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开展咨询活动、知识竞赛、培训教育、服务演练、研讨、墙报、广播、悬挂宣传横幅、文艺演出等手段,营造浓厚的“百日优质服务”活动氛围,扩大“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影响。
四、活动要求
(一)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充分认识在全省开展旅游景区行业“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促发展”的理念,把“百日优质服务”活动作为旅游景区行业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省旅游局成立活动领导办公室,负责对全省旅游景区行业“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统一领导。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旅游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个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活动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三)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活动的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省旅游局报送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协调新闻媒体对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弘扬行业正气,树立良好形象,推动“百日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二)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旅游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个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活动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
(三)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活动的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省旅游局报送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协调新闻媒体对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弘扬行业正气,树立良好形象,推动“百日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四)省旅游局在“百日优质服务”活动期间,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到各地进行督导,推动全省旅游景区行业“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省旅游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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