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省旅游市场管理与规范,建立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据《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省旅游局在全省开展了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全面交叉,同时进行,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省旅游质监所及各省辖市旅游质监所(执法大队)共25名同志组成了6个检查组开展了交叉检查工作,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共抽查旅行社91家、A级景区(点)52个、星级酒店37家、导游员403名。各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能及时与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市区旅游企业明显好于县级旅游企业,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好于旅行社,旅行社仍然存在弱、小、散、差现象。
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旅游质监所召开了交叉检查工作情况交流会,会议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梳理,并围绕明年如何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进行了研讨。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旅行社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旅行社的经营和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在一些地方《旅行社条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旅行社业务经营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健全,缺乏创新意识,不仅自身发展受限,也会直接影响我省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旅行社证照不能按要求悬挂,个别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登记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相符,大多数旅行社的经营场所没有公示旅游投诉电话;二是被检查的大多数旅行社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缺失或不明确的内容较多。主要表现在:旅游合同不能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填写,漏项较多。合同中存在不确定表述,如住宿方面存在“准星级”等模糊表示。一些旅行社仍在使用旧版旅游合同,不能完整表述《旅行社条例》所要求的内容;三是部分旅行社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有的旅行社超出旅游业务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一些国内社未与出境组团社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但为其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四是部分旅行社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影响了旅行社自身的发展。五是部分旅行社租车协议签订不规范。租车协议未加盖公章,个别旅行社直接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六是大部分旅行社的业务档案保存不完整。不能按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要求的保存期限保存。业务档案中存在缺项或不全的现象,如缺少出团计划书、游客意见反馈表等内容。
安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内黄门市部)、鹤壁市浚县大伾山旅行社、卫辉市华夏旅行社、鹿邑县金色假日旅行社、信阳海峡旅行社有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存在问题,各省辖市旅游局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旅行社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A级景区
部分A级景区管理与国家标准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景区硬件设施老化,环境卫生状况较差,无投诉电话,无应急救援电话。二是有些景区门票价格和服务项目不公示,政府规定的门票优惠政策没有公开告知。三是一些景区标牌不规范,安全警示、导向标志不明显且陈旧模糊。四是部分景区公共卫生间数量不足,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卫生状况有待改善。五是部分景区工作人员、讲解员没有统一服装,不能在需要时第一时间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六是部分景区内旅游商品不能做到明码标价,并缺乏对景区内商贩的有效管理。
(三)星级酒店
一些星级宾馆不达标,一是有的星级饭店设施老化,客房硬件设备差,维护保养不到位。二是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过期、老化。三是个别宾馆卫生状况较差,存在卫生死角。四是部分宾馆安全出口标识不明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河南省旅游局2010年第三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2010-11-8 16:28:26
- 河南省旅游局2010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2010-7-28 16:23:40
- 河南省旅游局2010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 2010-5-24 16: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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