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11月13日召开的河南省导游业务•旅行社供需见面会上获悉,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已与我省多家旅行社签订《导游业务合作意向书》,旅游社只需致电导服中心,根据团队情况提出明确的需求标准,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就会为旅行社挑选最合适的导游并安排旅行社与推荐导游员见面进行双向选择,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导游外聘合同后,由导游按照标准完成带团任务、获得报酬。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为3000多名注册社会导游都“找婆家”的活动全面展开。
搭建平台 合作共赢
参加会议的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主任李文彬说,自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资双方的地位更加平等。对旅行社经营而言,新劳动合同法无形中增加了旅行社的经营成本。我省旅游企业的经营具有非常明显的季节性差异,旅行社经营表现的尤为明显:旅游淡季团少导游多,旅游旺季团多导游少,尤其是国庆、春节长假期间,重要团队多,优秀导游员匮乏。为切实解决此类问题,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搭建了河南省社会导游与旅行社的业务平台,使旅行社更加有效的利用优秀导游资源,彻底解决旅行社旅游旺季优秀导游紧缺问题;另外,旅行社与外聘导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从根本上也降低了旅行社经营专职导游的成本。
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闫君健与河南省职工国旅常务副总李胜江
签订《导游业务合作意向书》
新模式 新业态
“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的导游外聘业务不但节约了旅行社的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也使旅行社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做好核心业务,切实保证旅游团队的服务质量。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服务机构与旅游企业的分工已越来越明显,由旅游企业提供旅游产品、导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优秀人力服务的模式必将成为河南旅游人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一个新的旅游业态,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导游外聘业务,不但丰富了旅游经营管理内涵,而且使导游资源实现最大利用,能够推动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旅行社、导游员三方共赢局面的快速形成。”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主任闫君健这样告诉记者。
节约成本 提升服务
参加见面会的25家旅行社负责人在座谈中都表示,今年元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使旅行社专职导游远的人力成本至少提高了30%到50%左右,甚至更高。一是最低工资650员/月,二是单位要支付的养老金20%、医疗保险8%,还有工伤险、生育保险等。这些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旅行社经营管理成本的增加和专职导游员的减少,旅游企业只好依靠社会导游服务旺季团队和执行紧急任务。而旅行社借用社会导游一般都靠社会关系,由于缺乏劳动合同的约束,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开展导游外聘业务一方面有助于旅行社共享优秀导游资源,通过导游业务部这个中介解决旅游旺季旅行社找不到导游的燃眉之急,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旺季旅游团队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也对社内导游形成压力,督促导游员把服务做到最好。
部分优秀导游精彩亮相
增加机会 保证利益
社会导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由于缺乏信息平台,找团难、带团难,而且个人权益也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证。
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开展的导游外聘业务,为导游员提供了更多的带团机会,也为导游员自身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导游员可以根据旅行社和游客的需求,提供优质服务,获得报酬。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一年多来,以其有效的管理和人性化的服务赢得了省内众多旅游企业及广大社会导游的一致好评,并本着成为“社会导游之家”的宗旨迅速发展成为一个拥有三千名导游员的服务管理机构。目前,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的3000多名导游员涵盖普通话、粤语、英语和其他小语种,有中级导游员近百名。您只需拨打电话0371—65963326,手机15981938173,13703719768,河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的3000多名导游员就可以根据需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为您提供竭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