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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旅游局公布新法规草案 住宅楼将不得开设酒吧
http://www.hnta.cn 2011-7-12 9:15:19 来源:欣欣旅游网 点击:
    澳门旅游局前日公布新法案草案,规定不得在全部或者部分作住宅用的楼宇内开设酒吧,并明确禁止未满16岁人士进入酒吧。《规范酒店餐厅及酒吧业务的行政法规草案》若获最终通过,澳门所有酒店、餐厅、酒吧、舞厅以及卡拉OK的分级、发牌等均将发生变化,未持牌进行酒店业务者最高罚款20万元(澳门元,全文同)。

同一建筑内可开设多间酒店

    新的咨询草案建议在同一建筑物内可开设不同级别的多间酒店,但酒店必须最少有10个住宿单位。草案建议不得在全部或部分作住宅用的楼宇内开设酒吧,以回应居民就夜间酒吧活动带来的噪音及骚扰等方面所提出的抗议;并禁止未满16岁人士进入酒吧。

    草案建议酒店、餐厅及酒吧须各自开发及更新常规守则,以确保所经营业务清洁卫生,不遵守有关守则将被罚款;未持有旅游局发出的准照从事酒店业务罚款15万元至20万元;如经营酒店、餐厅或酒吧业务时对安全或卫生造成损害,可立即关闭场所最长达6个月;当处罚决定已转为不可申诉,有关人士又未有缴交其应付罚款时,不得办理经营准照的续期。

新规下部分酒店面临降级

    对于赴澳门旅游、商务的人群而言,新的咨询草案一旦变成法规实施,最大的直观改变莫过于酒店等旅游娱乐场所的分级。如澳门的酒店按现行法规是2星至5星豪华酒店、旅游综合体、2星及3星公寓;咨询草案建议酒店级别只分1星至5星豪华酒店;餐厅的级别则为现行的2级、1级及豪华,改分为1级餐厅及豪华餐厅;酒吧则由1级及豪华,改分为一般酒吧及豪华酒吧等等。

    在监管方面,澳门旅游局有权向酒店、豪华餐厅、豪华酒吧及设于酒店内的一般餐厅及酒吧等场所发出准照及监察;澳门民政总署则有权向设于酒店外的一般餐厅及酒吧等场所发出准照及进行监察。

    据澳门传媒报道分析,重新评级或可能导致酒店降级,但相信酒店的评级,早已在房价和顾客的接受程度上完全反映出来,预计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将定期强制性重审

    此外,新的咨询草案规定,各项准照由每年续期改为每2年续期1次。酒店评级方面,每6年由重审委员会强制性重审级别1次。该会将到酒店现场查核,以判断是否可以维持有关评级还是应该更改级别;在评估时要考虑酒店的基建状况、所提供服务的各种有形元素,比如做出的修缮及改善,给予人员的培训、采取的环保措施等,以及曾触犯的违法行为、被科处的罚款或处罚、所接获投诉史等等。澳门旅游局称,新规引入定期强制性重审评级机制,是为确保酒店恒常处于符合已获评级别的标准。

■业界反应

修例符合发展需要期待有助少年成长


    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完成修订的《规范酒店餐厅及酒吧业务的行政法规草案》若获通过,将以单一法规取代现行的两个法规。据该局介绍,考虑到旅游业发展不断变化,市场需求日新月异,故有必要修改沿用多年的法例法规。该局总结称,草案主要修改了场所分级、分级标准,容纳更多现代化和多元化元素,尤其关注服务素质、调整行政程序等。

    咨询草案对开设酒店等娱乐场所做出规范。除了在规模、面积等建造方面,场所的用具设备方面,场内人员提供服务能力方面外;还指出在某些特别条件下可以豁免部分要件,如在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或已甄别为纪念物的地方上开设酒店具足够理据。

    草案已引起澳门各界关注以及讨论。不少澳门酒店业者表示,一直沿用多年的标准已过时,重新修例将更适合澳门的发展状况。如,2003年澳门赌权开放后,多家国际大酒店进驻澳门,现在分级规定已不适宜。在禁止未满16岁人士进入酒吧方面,有业内人士指出将减少青少年可能在毒品等犯罪方面的感染几率。
作者:未知 通讯员:本站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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